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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正制订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

来源:资本证券网 作者:刘丽靓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9 14:17 
核心提示:记者获悉,银监会7日邀请了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框架进行了初步的讨论。有专家建议存款保险条例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宜同时推出。 金融危机以来,在4万亿剌激政策的带动下,商业银行难以遏制的发展冲动与自身制衡力不足

记者获悉,银监会7日邀请了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框架进行了初步的讨论。有专家建议存款保险条例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宜同时推出。

金融危机以来,在4万亿剌激政策的带动下,商业银行难以遏制的发展冲动与自身制衡力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而地方政府投资扩张的冲动,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载体的信贷规模成迅速膨胀,从而导致了地方债井喷。

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城商行资产增速接近四成,为银行业平均水平的两倍。同时城商行资产负债增速接近40%,这一扩张速度可能大大超出预料。

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全国城商行存款规模达6.1万亿元,贷款规模达3.6万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44.4%。另据数据显示,全国147家城商行中有40多家银行已经跨区域开设了110多家支行或分支机构。而等待上市或正积极筹划上市的城商行多达40家以上。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风险也在逐渐暴露。资本补充、风险管控、信息科技、人才不足、产品创新、内控和监管缺失等均成为城商行的软肋。

4万亿的计划,也带动了很多银行对于地方政府平台基础设施的天量贷款。

6月1日,央行《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不超过14.376万亿元,接近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的两倍。

据审计署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

从偿债年度来看,2011年和2012年需偿还约42%的地方政府债务。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2011年、2012年到期偿还的占24.49%和17.17%,2013年至2015年到期偿还的分别占11.37%、9.28%和7.48%,2016年以后到期偿还的占30.21%。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有22个市级政府和20个县级政府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还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逾期债务,有4个市级政府和23个县级政府逾期债务率超过了10%。

回顾1993、1994年,当时地方政府投资的热潮促使银行信贷的快速增长,但在随后宏观调控收紧和经济下滑期,银行不良资产率开始显著攀高,使得国内几家大型银行陷入危局。

“银行从盲目信贷到过渡扩张其后果便是资本金趋紧,如果风险管控不了的话,就肯定会出现流动性的危机。”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监管层很有必要设立退出机制来管控银行的风险,因为只有退出机制才能利用市场的手段让资源有效整合,防范道德风险,其中完善立法和加强风险管理则是关键。该专家建议,存款保险条例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宜同时推出,而由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来承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管理人的角色或将更有优势。

该人士表示,实际上,金融危机时期,银监会就已开始起草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但当时由于考虑到市场环境和人们的信心等因素,怕推出后会给公众造成误导,因此,破产条例就没有广泛的公开的征求意见。目前,我国经济形势良好,各家银行的风险管控指标也已达到较好水平,此时推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应该是一个适宜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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