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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期货合约已被证监会批准 将于4月15日上市交易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0 09:21 
核心提示:大连商品交易所8日晚消息,焦炭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2011年4月15日上市交易,挂牌合约月份为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 当日,大商所发布了焦炭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8日晚消息,焦炭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2011年4月15日上市交易,挂牌合约月份为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

当日,大商所发布了焦炭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据焦炭期货标准合约,焦炭期货交易代码为J,交易单位为每手100吨,最小变动价位为每吨1元,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焦炭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

大商所在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称,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J1109、J1110、J1111、J1112、J1201、J1202、J1203、J1204。各合约挂盘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交易手续费为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一。

大商所称,焦炭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上市初期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0%,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焦炭期货合约所有会员当日成交量和持仓量。

此外,大商所还公布了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等4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焦炭指定交割仓库,以及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焦炭指定交割厂库,并规定了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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