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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安排专门通道审核公司债发行

来源:未知 作者:张立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8 11:24 
核心提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日在京表示,为适应“十二五”规划草案提出的“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要求,证监会将对发行监管体制进行进一步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日在京表示,为适应“十二五”规划草案提出的“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要求,证监会将对发行监管体制进行进一步改革。

再融资审核程序有望简化

在回答本报关于发行体制改革的提问时,朱从玖表示,一是有望在今年修订IPO和再融资办法并发布实施;二是在已经改进公司债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间的基础上,将在发行部内部安排专门通道审核公司债发行事宜,并在发审委专门安排发审会审核公司债事项,促进公司债发行环节往前再迈一步;三是在再融资办法的修订中,预计将提出更加市场化的安排,特别是再融资审核监管具备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条件。

另外,证监会也考虑对公司进行分类监管,除了根据公司规模提出相应的安排外,“对规范程度更高的公司,可能在发审上会方面有倾斜性的考虑。”

存量发行等进入改革视野

对于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内容,朱从玖表示,下一步改革的具体措施目前还没有概念,但确有不少课题已经纳入视野,包括存量发行、赋予券商自主配售权等。他认为,机制的设计应该打提前量。比如,目前来看,新股还不存在发不出去的问题,但未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新股发不出去,就需要准备更加充分的机制,能够发挥保荐机构和投行的特殊作用——动员资本、推动投资者进入市场的作用。因此,从长远来讲,还是要建立相应的制度。”

针对最近一次保荐代表人考试通过率较低的问题,朱从玖回应说,根据行业建议,证监会在最近一次考试中的确对试题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方向是督促专业人士不能只重书本知识,还要具备实战能力。“(考试)结果出乎我们的意料。原本我们认为,合格的应试者应该具备处理试题的能力。因此,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收紧保代考试。将来方向不会变,还是要重视保代对实际保荐工作问题的理解处理能力。”

重视社会对拟发行企业监督

朱从玖说,在对拟发行企业的审核过程中,证监会收到的针对部分企业的举报,比媒体披露的问题更多。在审核过程中,对举报提供的内容超出企业提交材料的部分一一进行了核查。从结果看,部分举报属实,有些存在问题的企业解决了问题,有些撤回了发行申请,还有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均被立案稽查。而在以往,于发审环节即被立案稽查的情况,是没有出现过的。

对于针对通过发审会后企业的媒体举报,如果确属审核过程中未关注到的,证监会还会进行核查。“所以,有一些过会的公司很长时间都没有发行,或者过了初审会后没上发审会的,其中有些可能跟媒体举报的信息有关。”朱从玖说。

对市场走势须有深入思考

朱从玖指出,针对发行工作的观点和讨论较多,但一些观点是存在矛盾之处的,需要认真思考。

比如,有关扩容打压市场的观点。一些意见认为扩容导致了2010年的市场下跌;另一些意见提出,新股“三高”现象是因为供给不足。去年,这两种观点同时出现,且相互矛盾。同时,2010年以上证综指为代表的大盘指数下跌14%,但“三高”现象较为集中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却呈现上涨状态,所以“对扩容和大盘走势的关系必须要有深入的思考”。

再如,发行改革后“三高”问题受到热议,尽管有意见认为新股定价过高,但新股的二级市场表现却又给出了相反的解释,没有验证普遍的“三高”存在。“去年发行的349只新股中,首日破发的有26只,到目前处于破发状态的新股在50-60只的水平。首日破发比例不足10%和破发比例不足20%,这两个数据远低于同期的香港特区、美国市场。这样的情况非常值得我们思考。”朱从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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