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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发“反馈意见”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09 15:23 
核心提示:针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探路者在上市之初补充过三次法律意见书,该现象在首批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中较为常见。

针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探路者在上市之初补充过三次法律意见书,该现象在首批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中较为常见。譬如神州泰岳(300002.SZ)、南风股份(300004.SZ)、莱美药业(300006.SZ)等都曾经向证监会解释过两次以上的法律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反馈意见中提及最多的是询问股权转让中的细节,监管部门对股权结构中存在问题关注度可见一斑。此外,还有历史经营中出现的法律瑕疵,以及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疑问等等。

以探路者为例,三次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大致为:

第一份问题较多,共有16个大项,主要是股权转让的原因和公允性;低价转让房屋;专利、商标是否存在可能的法律纠纷等质疑。

第二份则相对简单,矛头已经精简至三个问题,李宇辉、高银珍、曾以刚三人从力鼎投资处获得股权的问题;商标;房屋租赁。

最后一份法律反馈意见,只有一条解释说明——针对探路者数次更改营业范围的问题,是否涉及超范围经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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