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其他 >

物联网将获专项资金支持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2 07:54 
核心提示:记者11日获悉,工信部和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同时支持开展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

记者11日获悉,工信部和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同时支持开展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

根据《通知》,四类项目将获得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研发类项目方面,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传感器网络和节点等感知技术,物联网应用中间件、嵌入式系统、海量数据存储与处理等应用技术,物联网信息安全、标识编码、频谱等共性技术的研发。产业化类项目当中,将重点支持传感器、二维条码识读设备、M2M设备、传感器网络通信模块/节点/网关、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关键产品的中试和规模化生产。

此外,在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方面,专项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改造传统工业流程、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工业行业应用示范,以及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社会信息化等社会管理领域中的应用示范。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当中,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物联网总体架构、接口、协同信息处理等基础和共性技术标准的研制,以及物联网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