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技术 >

IPv6上线 物联网从概念转向机会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06-18 15:46 
核心提示:估算起来,目前全球支持IPv6访问的网站不过2000个。而且在部署IPv6方面,运营商、互联网商、通信设备商仍然各自为战,缺乏行业标准和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制约了整个产业链的成型。

IPv6上线为物联网产业的爆发解决了基本的“寻址”(身份识别)问题,为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基础问题,意味着物联网真正从概念步入实践。短期来看,IPv6上线将使网络通信行业成为直接受益者。但未来一段时期内,技术、标准及新型商业模式等仍然是物联网产业面临的主要难题。

网络通信业最先受益

IPv6是业界公认解决IP地址枯竭问题的“良药”,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形容IPv6:“可以为地球上的每粒沙子都分配一个IP地址”。而“物联网”最基本的要求是首先要为每个物体分配一个IP地址,才能实现物与物之间的通信。IPv4时代,全球IP地址有限。IPv6上线为物联网产业的爆发解决了基本的“寻址”(身份识别)问题,因为物联网对IP地址消耗量非常大,而IPv6基本可以满足其缺口。

据悉,联通计划投资8亿在北京、上海、深圳等10个城市开展IPv6试点商用的规模部署,2013年底实现不少于300万IPv6宽带接入用户的目标。中国移动今明两年启动约10个省份的网络改造,改造4个业务基地和10余个自有业务平台,发展300万IPv6用户,5年内实现IPv6的全面应用。中国电信也早在2009~2011年启动网络和平台改造,在2015年之后将实现IPv6的全面商用,使新型应用占据主导地位。

数据显示,物联网产业规模高达万亿元,到2020年之前,全球接入物联网的终端将达到500亿个。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张建宁指出,国内IPv6发展的核心路线图是电信运营商的主干网改造,其次是网络C P和内容提供商的升级,接下来才是基于云计算与物联网的商业模式的创新。在张建宁看来,目前电信运营商在IPV6方面的试点推广,最先受益的应该是网络传输技术行业,包括思科、华为、中兴通讯、烽火通信、高鸿股份、大唐电信、浙大网新等网络通信设备厂商。据悉,华为、中兴等设备商的全线产品均已支持IPv6。

另据悉,为加速推进IPv6建设,国家发改委宣布拿出80亿元作为下一代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发改委希望通过2012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带动,在今明两年实现骨干网和约10 %城域网支持IPv6、IPv6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800万的目标。

在网络传输领域实现从IPV4到IPV6 的全部升级之后,随着传感技术行业、智能信息处理行业的发展和完善,物联网产业才会酝酿出更多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机会。

产业突围面临三个主要问题

尽管万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引发全球各国和业界的投资热情,但目前来看,物联网产业的成熟仍面临着技术不够成熟 、标准不统一,以及缺乏明确商业模式三个主要困境。

技术成熟度不足是当前物联网产业面临的最基础问题。由于世界各国的物联网产业基本都处于技术研究与试验阶段,因此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物联网产业链的快速完善。尽管传感技术行业的基础性关键技术RFID正处于快速成熟期,但物联网产业链上的网络传输行业和智能信息处理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比如网络传输领域的IPv6刚刚开始试点部署,仅通信运营商要全部实现从IPv4升级到IPv6,尚需要4~5年。电信方面人士表示,预计其下一代互联网从试点商用到全面商用的整个部署过程,需投资逾1600亿元。电信运营商能否投入如此巨大的资金来升级IPv6,尚存疑虑。(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