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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让污染源无处遁形 聚焦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

来源:中国物联网智慧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7-09 17:11 
核心提示:如果说环境问题是地方发展经济、企业追逐利益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博弈,长期以来,在环境保护中的确存在违法成本较低、守法成本较高的怪现象。要落实环保责任,维护环境权益,必须让法律充分发力,让法治成为博弈的平衡点。

热点新闻事件:日前,广西贺州市发生水体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事件。与广东交界的贺江被污染河段约110公里,不同断面污染物浓度从1倍到5.6倍不等。污染源基本确定为上游沿岸冶炼、选矿企业。7日,广西贺州官方表示,水体污染已得到控制,镉已达标,铊少量超标,经过水厂处理后,不会对民众生活起居及健康造成影响。据自治区有关方面介绍,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贺州市环保局立即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6日凌晨4时左右,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结果发现,其中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据中广网贺州7月8日消息记者今天从贺州市宣传部门了解到,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紧张排查,贺江水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已于7月7日23:00被发现,肇事企业已锁定,有关责任人也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水体清理工作正在全力进行当中。

面对污染事件频发,该如何有效的对污染源进行监测,保证人们生活安全,值得我们去深思!

让法治成为博弈的平衡点

如果说环境问题是地方发展经济、企业追逐利益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博弈,长期以来,在环境保护中的确存在违法成本较低、守法成本较高的怪现象。要落实环保责任,维护环境权益,必须让法律充分发力,让法治成为博弈的平衡点。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让社会公众对依法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增添了信心,更有媒体视其为“治污重典时代”的来临。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普及,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资源互通以及在线实时监控将为环保部门提供一种有效监管手段。”

物联网助力环保监测实现智能化控制

物联网环境监测应用是指通过运用各种物联网技术,能够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代表值进行实时在线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预警和管控环境质量的物联网行业应用。

物联网环境监测应用主要分为生态环境监测和污染监测,其中生态环境监测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大气质量监测、地表水质检监测、土壤墒情监测以及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等;污染监测则可细分为废气污染源监测、废水污染源监测以及固体废物在线监管等。智能环境监测就是物联网环境监测领域应用的典范而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了环境监测智能化管理。

电子眼“紧盯”源头或将成为治理污染新利器

有视频监控设备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坐镇”,企业再想和监管部门“躲猫猫”就十分困难了。监管部门可以从监控中心清晰地看到通过视频监控设备传回的企业排污口处的实际情况,无论是排污量、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还是监测站房内设备运转的现场情况,都难逃电子眼的实时监控。架设了视频监控设备,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远程协助,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提高污染源监控设备的运行率及准确率。同时视频监控系统还可以接入应急指挥系统,一旦企业发生污染事件,便可及时进行远程调度指挥。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曾在去年的“全国工业污染源监控暨物联网技术研讨会”上指出:“污染源监控系统属于环保物联网应用范畴,用物联网技术作支撑,实现环保监控,这条路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随着物联网系统集成的不断完善,环保物联网将成为环境监测的有效手段,可以提前预警,做到事前控制。

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仅依靠事后应急,更不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忽视对污染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问题的追究。否则,一年前有龙江镉污染,现在有贺江镉铊超标,今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随着物联网的应用普及,环保物联网是环保信息化必然趋势,并已具备一定技术、系统和产业基础,环保物联网建设和应用是一个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各方力量的不懈努力,共同撑起一片生命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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