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娱乐 >

影视圈滥用替身的锅该不该让演员胡歌背?(3)

来源:肥罗君 作者:肥罗君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3-09 18:31 
核心提示:质疑之外,95后甚至00后已经占领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一大批鲜肉明星出演主角,挑起大梁,承担起流量重任。可以预见,未来几年替身风波和明星片酬畸高现象将成为媒体关注的常态议题,但却难以被撼动,毕竟对于资本

质疑之外,95后甚至00后已经占领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一大批鲜肉明星出演主角,挑起大梁,承担起流量重任。可以预见,未来几年替身风波和明星片酬畸高现象将成为媒体关注的常态议题,但却难以被撼动,毕竟对于资本来说,流量和人气,早已成为压倒演技和敬业的关键指标。

在这场公众的认知颠覆中,最可怕的并不是公众早已熟悉的武替,而是文替的泛滥,正如宋方金文中揭示的,一部片子几十个角色,全是文替在演,那么观众看的到底是怎样一部大戏呢?

可是该为影视圈乱象背锅的,到底是作为影视产业链条中一个环节的鲜肉明星,还是这个在高歌猛进中前行的影视行业?这场来势汹汹的舆论风波,又会不会造成误伤?

焦虑的舆论、懵逼的吃瓜群众和失焦的质疑,让最不该被质疑的胡歌为替身乱象背锅

毫无疑问,当替身风波被顶上风口浪尖,娱乐圈劳模胡歌滥用替身的传闻,立刻满足了围观群众的猎奇心理。 

对路人而言,鲜肉明星滥用替身,早已是不证自明的事情,影视圈的乱象也早已固化在众人的印象中,唯有胡歌滥用替身,才足以引发普通人对于事件的窥私欲与好奇心,这也是胡歌滥用替身新闻传播如此迅速的原因。

宋方金“卧底”横店事件,当然应该引发舆论对影视圈乱象的集中反思,无论是天价片酬还是替身乱象,都理应接受吃瓜群众的审视与质疑。

关于职业演员道德,胡歌说得最好:“运用剪辑也可以做得很有气氛,但如果能让演员自己来做的话,对于导演、对于武术指导来说,他们的创作空间可以更自由。“

而针对当下演艺圈“小鲜肉”、“爱豆”、“毯星”等层出不穷的现状,王劲松导演说得好:“耍大牌的‘小鲜肉’都是自卑的。”

胡歌滥用替身的风波自会在业界和粉丝的澄清中散去,但这场演艺圈的替身风暴却刚刚开始,被卷入替身风波的胡歌,不会是最后一个被质疑的明星,下一场舆论的“血雨腥风”也许就在不远处等待,这提醒着所有的流量明星:若稍有不慎跌落神坛,就只有被群嘲的份。

小鲜肉不应该为影视产业乱象背锅,但不代表他们在这场风波中,彻底无辜。可是,打蛇要打七寸,而不是在舆论喧嚣的裹挟中,将讨伐的铡刀,劈错了方向。 

焦虑的舆论、懵逼的吃瓜群众和失焦的质疑,共同推动了一场胡歌替身热点事情的传播,当长期以来被舆论热捧的胡歌成为替身事件男主角,这种“去神化”非常符合娱乐消费者的大众心态。但事实,不应该被混淆。 

如果将质疑的矛头对准一个为演好戏可以拒绝用替身,跳窗、爬楼、近身肉搏等高难度动作戏均亲自上阵的演员,那么真正该被质疑的,就会在舆论的喧嚣声中,被轻轻放过。

只有找到了正确的背锅侠,一场对于影视圈替身乱象声势浩大的反思与讨伐,才不会在搞错方向的亮剑中落得一地鸡毛,而是带来对产业顽疾真正的刮骨疗伤。表演,才不会成为一个被毁掉的行当。

有空的时候,我们聊聊娱乐圈。我的个人微信公众号:damovie

作者简介:肥罗大电影,影评人 剧评人 娱评人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