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新媒体广告份额不断增加 电视却仍是广告媒介“老大”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冯倩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5 15:19 
核心提示:微软广告部门和全球最大规模的广告与传播公司奥姆尼康集团旗下天联广告公司日前共同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电视仍是目前为止最大的广告媒介,广告方应继续制作优秀电视广告来吸引电视受众。

微软广告部门和全球最大规模的广告与传播公司奥姆尼康集团旗下天联广告公司日前共同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电视仍是目前为止最大的广告媒介,广告方应继续制作优秀电视广告来吸引电视受众。该研究结果是在对美国、中国、俄罗斯、英国和沙特阿拉伯的约1500名消费者进行调查之后得出的。

报告称,虽然数字媒体广告增长迅速,但数字视频摄录机、环绕立体声等技术的应用使电视跟上了时代发展的步伐。同时,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电视用户数量也不断增多。因此,目前电视仍是最有活力的媒介。

不少业内人士对此调查结果表示赞同。全球排名第三的实力传播公司行业预测主管乔纳森·巴纳德称:“近些年电视在广告媒介方面的地位得到增强,并且还会继续下去。” 他估计至2013年,全球电视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2160亿美元,届时电视广告的市场份额也将会从2005年的37%上升至42%。

这份最新的研究报告还提到,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介广告份额不断增加、电视广告地位得到提升的情况下,印刷媒介广告的市场份额却在不断缩小。据估计,到2013年,网络广告将代替印刷广告,成为占市场份额第二的广告媒介。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