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微博大战带火“粉丝买卖” 一毛钱可买一个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鲁子奇 徐 丹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7 11:06 
核心提示:当微博用户对其他用户进行加关注操作时,就成为了对方的粉丝,可以在自己的页面上第一时间看到所关注的人最新发布的微博。每个用户都可以主动对别人加关注,也可以被别人关注。每位用户拥有粉丝的数量,在主页上可以显示。虽然借用了现实生活中粉丝之称,但

当微博用户对其他用户进行“加关注”操作时,就成为了对方的“粉丝”,可以在自己的页面上第一时间看到所关注的人最新发布的微博。每个用户都可以主动对别人“加关注”,也可以被别人“关注”。每位用户拥有“粉丝”的数量,在主页上可以显示。虽然借用了现实生活中“粉丝”之称,但微博上的“粉丝”更多元、更灵活。

过去一年间,中国互联网应用的最大热门非微博莫属。通过手机、电脑随时上传信息、接受“粉丝”们的评论和转载,已经成为许多人的生活习惯。对于博主来说,拥有更多“粉丝”,就拥有更多关注,同时也增加了随时记录、分享生活的兴趣。

因此,“粉丝”也成为网友津津乐道的话题。不少微博主们热衷于比较相互的“粉丝”数量,甚至催生了所谓“粉丝交易”。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谁在进行“粉丝”交易?有多少人真正在乎“粉丝”数量?“粉丝文化”的背后反映了怎样的心理?

“关注”催生交易

“‘粉丝’0.1元一个,转发0.1元一条,评价50元20条。”提供“微博刷粉”服务的雄鹰工作室这样介绍自己的业务。

“我们的账号有头像、有昵称、有关注,和真实账号无异。”雄鹰工作室一再保证。其所出售的就是“马甲”,它们正推动着“人气买卖”升级换代。

“在‘微博争夺大战’中,哪一家微博的‘粉丝’数量多,哪一家对用户就更有吸引力。‘粉丝’数量上不去,会给网站的市场推广带来很大压力。”某门户网站微博运营部门知情人士直言,“粉丝”的数量和网站的发展壮大已经息息相关。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心理催热了“粉丝”交易呢?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很关注自己在他人面前的形象。我们不断在他人或自己想象的观众面前表演自我,留恋自我的形象。”业界人士张嫱提出,乐于拥有“粉丝”和人们的“自恋”心理有关。

“自恋的想象是整体社会的特质,而非特定人格形态。手机自拍、博客、微博,媒介新宠不断蹿红,微博的迅速蔓延使得我们全面进入了微传播时代。”张嫱说,“我们喜欢在媒介中看见自己。我们观看自己,也想象他人如何看我们”。

正是这种心理,促使人们关注自己“粉丝”的消长,也关注他人“粉丝”的增减,并以此评判微博的价值。于是,短时间内提升人气,也就成了一些博主的追求。

在某门户网站,打开姚晨微博,“粉丝”总数已超过800万,最新一篇微博被转载5600余次,拥有评论3000余条。

希望壮大自己“粉丝”军团的,不只是名人。IT名人李开复《微博改变一切》一书,详细介绍了吸引‘粉丝’的分步战略:“0—100:交换关注”,“100—1000:请人转发和推介”。互联网上,利用操作技巧增加“粉丝”的“高招”更是数不胜数。2010年12月上线的“粉丝汇”,由于提供了宽广的“互粉”市场,迅速跻身网站前十大热门应用。
 
 “粉丝”有多重要?

商业行为得以扎根的土壤,是当下一部分人的文化赶超心理。

“和国外相比,中国人对新兴媒体过度热捧。”北京大学教授王岳川认为,这和中国社会的特殊文化心理有关:“反权威、反传统,唯恐自己不新。不是宁静致远,而是在焦躁中赶超。急功近利地购买‘粉丝’,是赶超心理的个人体现。”(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