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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新媒体品牌报告

来源: 红网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7 13:00 
核心提示:回眸互联网发展的这些年,可发现一个规律。即每过十年,产业便将发生一次巨大的变革。站在2010年这个点上,过去的十年,是互联网获得巨大发展的十年,而下一个十年,世人将把眼光转投移动互联网。

回眸互联网发展的这些年,可发现一个规律。即每过十年,产业便将发生一次巨大的变革。站在2010年这个点上,过去的十年,是互联网获得巨大发展的十年,而下一个十年,世人将把眼光转投移动互联网。

就互联网来说,截至2010年底,中国网民总数达到4.5亿人,年度增长率为20.3%。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33.9%,已经超过了30%的世界平均普及率。酷6网、乐视网、优酷网成功上市,土豆也在年底进行相关IPO程序,视频网站良好的商业模式昭显着未来的盈利局面一片大好。这一年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麦考林、当当网先后上市,成为第一批中国概念的B2C电子商务上市企业。当然还有硝烟阵阵的3Q大战,将网络需有序管理和监督的隐症推至台前。

手机新媒体这一年维持着高速发展,全国手机用户达到8.42亿户,3G市场良性健康,走势上扬,2010年4月,四家创业板企业宁波GQY、国民技术、中瑞思创和数码视讯IPO,移动互联网市场受到了资本市场的追捧。微博时代“裂变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和“碎片化”的生活方式,赢得了全年259.5%的增长率,用户突破了1亿大关。

户外新媒体相比前两大方向稍有逊色,2010年前三个季度广告投放总额高达40%的高幅增长也算是稍现精彩。借机世博会和亚运会等国际性大事件,户外媒体蓬勃成长,CCTV移动传媒民航频道开播,中国网络电视台和航美传媒联合发力,央视与华视传媒合作都开启了融媒体大时代的序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整合传播模式翻出了新盈利点。

一、品牌发展环境

(一)政策规划护航

2010恰逢“十一五”和“十二五”的交界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重点战略部署,这一规划对新媒体产业来说蕴含着重大战略机遇。

而为了把握机遇,净化发展环境,201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国办发〔2010〕50号),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新媒体领域,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将为新媒体产业的发展不断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另有网络扫黄跨2009年12月到2010年5月,为还网络一片清新的环境,中央外宣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发起成员单位中新添了国资委,它是中移动等几大国有电信运营商的出资人。这变化标志着在网络监管认识上的大飞跃。

更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2月面世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这一司法解释,全文13条,是对2004年“两高”针对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刑事案件做出相关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有网站的建立者、管理者,在淫秽电子信息犯罪里所负的刑事责任。为扫黄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新司法解释一系列的细化条款规定,还解决了打击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中存在多年的查处难、取证难和定罪量刑难等问题。依法规范、依法打击,不光是本轮网络扫黄被赋予更强整治力度的一个原因,更为未来长效的整治搭建起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法治平台。(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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