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湖南文化厅采购案调查(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夏晓柏 彭立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3 10:51 
核心提示:采购监管之漏 财政部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突破7000亿元,2010年则达到8422亿元。 相比政府采购数量的不断增长,政府采购的监管措施却并未跟上。连湖南省

采购监管之“漏”

财政部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突破7000亿元,2010年则达到8422亿元。

相比政府采购数量的不断增长,政府采购的监管措施却并未跟上。连湖南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胡晓宏也直言,中国2003年颁布实施《政府采购法》存在不少漏洞。

“我国的政府采购改革起步较晚,很多程序,如公告时间等都还没有明确。”胡晓宏介绍,财政部曾颁布了部门规章“十八号令”,作为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的补充。

记者调查到,政府采购通常的程序是:先由采购单位报预算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将通知下发给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组织招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高的投标商,并进行选择;中标后,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接受社会审核。

“采购人在我们这个环节,还是要受到比较多的约束。”胡晓宏话锋一转,“不过,如果招标人与中介机构串通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而事实上,尽管从表面看,政府采购的“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的制度设计环环相扣,但由于监督缺位,真正发挥作用的还是制度“显规则”背后的“潜规则”。

“在审批关中,政府采购官员手握大权,往往会让那些资质不过关,但给了好处的企业入围。”陈杰人表示。

此前被查处的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科原科长李显增即是典例。李在公务用车采购过程中,接受吉林省华生汽车公司的贿赂,让这家并不具备资质的非正规公司顺利通过审批关。

而“招投标关”在很多时候只是走过场。前述供应商王志远向记者透露,因缺乏有效监督,现在的地方政府采购人提前透露标底给“自己人”,合伙商量“围标”、“陪标”等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有些企业甚至连续数年垄断当地政府采购市场。

据陈荣透露,文化厅此次招投标的试奏一共有七八十件乐器样品,每件乐器试两分钟也要三个小时,但结果整个试奏只用了20多分钟,甚至有些乐器根本没有试奏就评出分数了。

至于“公告关”,其本意是公开让社会审核,但多数时候公示信息都太过简单,很难让公众了解真实的采购过程,监督更是无从谈起。

“政府采购法一直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一些法律盲区,这就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陈杰人坦言,解决政府采购的腐败根本在制度“补漏”,应尽快制定实施细则。

他同时表示,由于在政府采购中缺乏监督,不排除部分官员出于利益考虑将相关法律条文搁置,因此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具体来讲,应加强人大的监督力度,同时由检察院全程参与和监督采购,并引入媒体和普通纳税人作为见证。”陈杰人大胆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