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共享工程青藏高原播洒“春雨”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李晓林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08 09:59 
核心提示:2011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西藏启动仪式在拉萨市举行,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西藏县级支中心技术培训班也于当日开班,来自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和中国电信的信息技术专家将对来自西藏各县级支中心的技术骨干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

8月3日,2011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西藏启动仪式在拉萨市举行,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西藏县级支中心技术培训班也于当日开班,来自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和中国电信的信息技术专家将对来自西藏各县级支中心的技术骨干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同时,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联合深圳雅图数字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向共享工程西藏分中心赠送了40台投影机设备。

这是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参与此次志愿者边疆行活动的第二站,8月1日,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还联合雅图公司向共享工程青海分中心赠送了20台投影机设备。

由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共同主办的2011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自启动以来,受到边疆地区各族群众的广泛欢迎。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和国家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近年来快速推进,蓬勃发展,在丰富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五”期间,青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服务网络、资源建设、人员培训、合作共建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实质性进展,目前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总投入9610万元,已建成县支中心43个、村基层点4170个,做到了县县有支中心、村村有服务点,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点基本形成。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西藏分中心自2006年建成以来,已初步实现了藏文图书从传统的手工编目到计算机数字化加工的跨越式发展;电子阅览室全面开放,一年接待读者量达到5000多人次;资源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经完成的《八大藏戏》和《西藏民间舞蹈》两个特色资源,总时长近30个小时,资源总量近1T;深入基层开展了赠送资源光盘、图书,举办小型展览等活动,既宣传了共享工程,延伸了服务对象,也丰富活跃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今年,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投入200万元的专项经费,建设西藏分中心资源发布平台。平台建设工作完成后,西藏分中心就可以通过平台以藏汉双语的形式提供适合西藏群众的文化信息资源和分中心制作的各类特色资源,同时可以有效改变县支中心、乡镇和村级基层点无藏文资源的现状,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本次技术培训和赠送的设备将有利于青海和西藏文化共享工程的队伍建设和服务设施的提升,从而可以为基层各族人民提供更加便捷广泛的数字文化服务。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刘建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副厅长任淑琼,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副厅长王建平,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崔建飞参加了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