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郑州拟推出醉酒者禁止乘坐公交等新规

来源:大河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3 13:27 
核心提示:解读:这是在郑州市交通委的常务会议上讨论最热烈的条款,因为原草案中的规定是“不在车厢内带有异味的食品(水果)”,但是,异味的轻重不好界定。而且,这个条款又不能强行规定,不具有处罚措施,所以暂定条款为“不宜在车内进食”。

急刹时,正在公交车上吃早点的乘客把豆浆洒了他人一身;夏天可能会有站不稳的“醉汉”和大摇大摆的“膀爷”走上公交车;怕动物的市民不愿意看到带着宠物的乘客上车……

进食

公交车上不宜进食写进条款

现象:每天早上,乘坐公交车时,不少人带着早点上车。一旦遇到紧急刹车,豆浆等食物可能洒到别的乘客身上。

而且,还有人在车上吃糖葫芦、羊肉串、烤肠,榴莲、臭干子等异味比较重的水果或食品,也会引起一些乘客的不满。

规定:乘客乘坐公交时,“不宜在车内进食”。

解读:这是在郑州市交通委的常务会议上讨论最热烈的条款,因为原草案中的规定是“不在车厢内带有异味的食品(水果)”,但是,异味的轻重不好界定。而且,这个条款又不能强行规定,不具有处罚措施,所以暂定条款为“不宜在车内进食”。

@郑州交通范强也在微博中说,在非餐饮环境公共场所进食和在不进食者面前进食都是不符合礼仪规范的。不作硬性规定是考虑到有时候(如晚间)乘客较少,乘坐环境比较宽松,有些儿童、病者也许有进食需要。

带物

禁带犬只上车,导盲犬除外

现象:虽然不许带宠物上车早就有明文规定,但因为没有处罚措施和条款,不少人在乘坐公交车时还是把宠物狗、猫等小动物带上了公交车。

规定:禁止携带犬只等动物活体,腐烂变质、易污染的物品上车(有标识的导盲犬除外)。

解读:会上有人提议,带导盲犬应当允许上车,经训练后的导盲犬并不具有危害性。但是,也有人表示,不少人害怕动物,而且在车上还得给导盲犬找个位置。最终,为了更加人性化,暂定有标识的导盲犬可以上车。

文明

“膀爷”和醉酒者禁止乘车

现象:夏天,经常能看到一些不穿上衣的“膀爷”在公交车上走来走去,还经常有一些喝酒过多的“醉汉”摇摇晃晃地上了公交车。

规定: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及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禁止乘车。

解读:郑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讨论稿时也考虑到,“醉汉”上车问题还不大,关键是有人吐在车上引起他人反感,还有人借酒找碴儿。“膀爷”上车直接影响郑州市的文明形象。

乘车

老弱病残孕可优先排队上车

现象:公交车一来,在站牌边等候的乘客往往争着挤着上车。

规定:乘坐公交车,须在站点或指定的停靠站点候车,禁止在站点区域外候车和拦截车辆,乘客需待车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不准强行上下。

解读:郑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郑州市民的让座素质在全国是有名的,也得到外地来客的认可,可是,多数站点的排队候车习惯大家还没有养成。往往是公交车一来,大家争抢着上车,容易丢失东西不说,高峰期还容易挤伤老弱病残孕。

“以后,新规则可能会新增加一条,即老弱病残孕可优先排队上车。”这位负责人称。

投币

投假币要补10倍票款

现象:“郑州公交总公司一年收到的假币有二三百万元。”郑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

规定:使用假币、游戏币乘车的,对乘客给予10倍补票处理。

解读:“平时,是不是投的假币,车长很难鉴定,而且也不能打开投票箱看看,否则又违规了,这点是比较头痛的。”郑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就是抓住了也没办法处罚,最多批评教育。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