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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解决“电荒” 涨价绝非正途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29 17:42 阅读:
核心提示:饱尝垄断之利的电力企业,理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是谈不到“社会责任”的。有关部门不妨以“合理利润”为根据,通过测算给每个电力企业必须完成的发电指标。这才是解决“电荒”的正途。

我国多地出现“电荒”现象,浙江、湖南等地相继采取限电、让电措施。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战略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林卫斌等专家表示,解决“电荒”的根本措施是上调电价(4月28日中新社)。 

一旦出现什么“荒”,涨价往往成为一些人的首选。这种根深蒂固的“涨价思维”定式,问题颇多。

第一:电涨价,可能带来什么?

电力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电涨价,“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下游各行各业随之涨价,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在经济已出现滞胀迹象的现实下,有关部门作电涨价决策,必须慎之又慎。

第二:涨价,能解决“电荒”吗?

想想这些年石油涨价的轨迹吧:当油价还是五六块钱的时候,解决“油荒”就是一次次涨价的理由之一。现在,油价已经涨到8块,但“油荒”依旧。并不是说涨价对于遏制“油荒”一点作用没有,而是说,在刚性需求是“主流”的情况下,涨价对于解决这“荒”那“荒”的作用,不可高估。

报道中,林卫斌分析了“电荒”原因:一是今年正值“十二五”开局之年,投资项目增多;二是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用电的增长速度加快。可见,这些用电需求,都是刚性需求。也就是说,五毛钱一度,他要用六毛钱一度,他还是要用。只要发电总量不变,结果就一定还是“荒”。

当然,把价格涨到不可承受的程度,一些人会选择不用。然而,“不用”的代价是国家建设步伐的放缓,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如果这是最终结果,那么,作出涨价决策的部门,罪莫大焉。

解决“电荒”,提高发电量是唯一解决途径。

第三:电力企业应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电煤价格不断的上升使一些发电企业少发电或者不发电,加剧电力供应的紧张”,这是专家对“电荒”原因的描述。目前的电煤价格体系下,发电是会导致企业利润降低还是亏损,我不得而知。如果不是看到4月28日《新京报》的报道,我或许会理解甚至“同情”电力企业——报道说,安徽省电力公司近年来以“车改”之名,为全系统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标准逐年提高,从最初的奇瑞汽车到现在价值20万元的一汽迈腾和帕萨特领驭,一切车辆手续及费用由公司负责——日子过得如此舒服,哪有半点亏损迹象?

日子过得“舒服”,与电力职工自身努力有关,但不可否认垄断在其中的决定性作用。饱尝垄断之利的电力企业,理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是谈不到“社会责任”的。如果说国家对它们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那么,现在就到了“用兵”的时候。

有关部门不妨以“合理利润”为根据,通过测算给每个电力企业必须完成的发电指标。这才是解决“电荒”的正途。

(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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