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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卧底"网络水军"内部 资深成员月入3000

来源:内蒙古晨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26 14:36 阅读:
核心提示:如今,互联网上生存着这样一批人,他们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发帖、回帖等手段为雇主进行网络造势、并以此获得相应报酬,俗称“网络公关”、“网络推手”,网民们又称他们为“网络水军”。

监管难、影响大

如今,互联网上生存着这样一批人,他们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发帖、回帖等手段为雇主进行网络造势、并以此获得相应报酬,俗称“网络公关”、“网络推手”,网民们又称他们为“网络水军”。

近日,记者探访若干“水军”常驻网站及论坛,亲身经历了“水军”网站业务操作的全过程。

本报记者 牛诚 刘磊 实习生 朱洪超

“资深网络水军”月酬3000元

日前,记者以“水军”的身份加入了一个名为“网络推手联盟”的QQ聊天群。

该群创建者称,群内成员主要以发帖、跟帖的形式在各大网站、论坛做推广,每天会根据情况给成员安排、发放任务。成员按照要求,每成功发帖一次最少可赚0.5元,如附带图片或者相关推广链接会相应增加几毛钱收入。通过聊天得知,目前“网络推手联盟”内共67名成员,分布在全国各地,大都不相识。

在一个名为“水军网”的论坛内,根据网站的导航项,记者了解如何从一个新手迅速成为“资深水军”的过程:通过站内提供的网络链接在20个论坛进行注册,之后在“大众任务区”,新手们可以领取大众任务,使用在各个论坛注册的ID通过复制粘贴进行发帖及跟帖。达到一定积分后,可以在“高级任务区”接受高积分任务以获得更高酬劳。

“平时每天工作6-8小时,一个月下来能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月底论坛负责人会根据积分通过支付宝或汇款方式支付酬劳。”资深“网络水军”“无心睡眠”说。

“推手行为”监管难

网络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网民不一定是“水军”,但“水军”却一定是网民。

有评论认为,对网络口碑营销等推手行为应该采取必要的管理与引导,但如果因为“网络水军”的存在,导致网民在网上发言的自由受限,则有因噎废食之嫌,打击“水军”须避免殃及无辜网民。

陈墨互动传媒CEO陈墨提议,有关部门可以像目前对广告的管理一样,对网络公关公司从事的项目采用登记备案制。这样,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和不合规范的项目就能得到控制。

中国互联网协会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鉴于“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等等属于民间自发组织,建议“网络推手们”洁身自爱、予以自律。

“网络推手”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打击和约束呢?对此,呼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李队长表示,打击“网络推手”的违法行为需要受害企业或个人提供相关证据上报予以查处。“对于推手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执法部门会根据情节的轻重,诸如:诽谤、诋毁、夸大等行为,会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章《罚则》之规定进行查处。”李队长表示。

(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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