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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回应百度文库侵权案:今年起草司法解释

来源:新京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20 10:07 阅读:
核心提示:昨日,最高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针对近期广受关注的百度文库侵权案表示,今年最高院将起草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作为界定互联网“避风港原则”的法律条款。

本报讯 (记者 邢世伟) 昨日,最高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针对近期广受关注的百度文库侵权案表示,今年最高院将起草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作为界定互联网“避风港原则”的法律条款。

百度用“避风港原则”应对侵权指责

2010年下半年,当当、互动百科、盛大文学、磨铁图书等公司要求百度删除百度文库的侵权书籍。此后,李承鹏、当年明月、韩寒、朱德庸、彭浩翔、陆川等22位作家联合发布声明声讨百度文库侵权,并称将起诉百度。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随后也发布声明,公开支持出版界起诉百度,并呼吁各出版机构、民营出版策划机构、作家等著作权人加入到联合起诉百度的队伍中,用实际行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百度对此回应称,百度文库所有文稿等资料为网友上传,百度本身并不上传侵权的书籍和作品,因此百度没有侵害作家和出版机构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百度的回应实际上是互联网行业的“避风港原则”,即互联网公司不制作内容时,如果被诉侵权有删除义务,如果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案件半数为互联网侵权

在昨日的记者会上,有媒体问及百度文库侵权案。孔祥俊透露,目前他暂不清楚百度文库侵权案是否已经进入地方法院的诉讼程序。

孔祥俊称,目前在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中,涉及著作权的案件占一半左右,而在著作权案件中,互联网侵权案件占到一半。对于互联网侵权案,法院要综合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技术发展和用户获得信息权利三方面问题审理裁决。

孔祥俊表示,针对互联网侵权案件中的“避风港原则”,今年最高院将起草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将明确“避风港原则”的法律界定,保护版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用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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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千人涉知识产权案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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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介绍,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一审刑事案件3942件,同比上升7.7%,判决发生法律效力6001人,其中有罪判决6000人。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决的案件1254件,同比上升24.53%。

在涉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上,白皮书介绍,2010年,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1718件,比2009年增长36.74%。与此同时,各级法院新受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25%。

(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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