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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中心:必须在法律上推进控烟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谢东樱 发表时间:2011-04-18 22:53 阅读:
核心提示:卫生部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虽然只是一个部门规章,但已经彰显出政府部门对控烟的决心,也可视为“十二五”规划出台后,中国全面控烟迈出的第一步。

4月18日讯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16日在天津表示,中国控烟工作必须在法律上积极推进。

杨功焕在此间举办的控烟研讨班上说,卫生部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虽然只是一个部门规章,但已经彰显出政府部门对控烟的决心,也可视为“十二五”规划出台后,中国全面控烟迈出的第一步。

据介绍,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在中国正式生效。中国作为签约国承诺五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为实现该目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于2010年1月启动“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旨在推动哈尔滨、南昌、天津、沈阳、兰州、深圳、重庆七个项目城市制定或修改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并确保法规有效执行,实现全面无烟环境。

作为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城市之一,天津市政府法制办4月6日公布《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对于该《征求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李建华副主任表示:“《征求意见》的最大特点是短小精悍,从颁布到目前的十天时间里,我们还没有收到市民提出的反对意见。

“无烟天津报道研讨班”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来自中国控烟领域相关专家与数十家媒体记者共同探讨了控烟与中国未来、中国无烟立法实践等问题、天津无烟立法的最新进展等问题。(记者 欧阳开宇)

(责任编辑:谢东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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