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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法律保驾护航 慈善立法再成代表委员关注热点(2)

来源:天津网 作者:舒迪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4-13 08:14 阅读:
核心提示:李崴常委则认为,增强慈善机构慈善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是慈善事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规范对公益慈善机构的监管,还便于我国与国外的慈善基金实现对接。 建议《慈善事业促进法》中出台改进税收优惠政策、

李崴常委则认为,增强慈善机构慈善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是慈善事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规范对公益慈善机构的监管,还便于我国与国外的慈善基金实现对接。”

“建议《慈善事业促进法》中出台改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慈善捐赠行为的内容。”张俊芳委员认为,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扩大免税公益组织范围,提高企业和个人慈善捐赠免税额度,简化退税程序,确保捐赠者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免税待遇。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予税、特别消费税等,引导富裕阶层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允许建立慈善资金信托管理制度,为中小慈善组织提供善款保值增值服务。

在慈善立法的内容中出台完善慈善的优惠政策,也是李崴常委提出的建议之一。他认为,由于我国公益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偏低,从而影响了捐款的积极性。这与我国的激励、优惠政策缺失有直接的关系。秦百兰委员更是直接建议对非营利性公益慈善组织减免税收,同时取消企业所得税法规中对企业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限制性规定,以推动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热情,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此外,委员们一致建议应该确立慈善组织的独立法人地位,取消现行法规中有关慈善组织必须挂靠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大力培育和支持发展民间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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