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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称把女儿当“情人” 猥亵近百次遭判刑

来源:中新网 作者:台湾中国时报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4-08 21:15 阅读:
核心提示: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北市一名60岁的沈姓男子因与妻子关系冷淡,将女儿当“情人”,4个月内猥亵达98次,遭判刑5年6个月。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北市一名60岁的沈姓男子因与妻子关系冷淡,将女儿当“情人”,4个月内猥亵达98次,遭判刑5年6个月。

报道指,这名沈姓男子因与妻子关系冷淡,自称把女儿当“情人”,多次借口按摩对女儿上下其手,还恐吓不让女儿结婚,逼迫女儿共浴,4个月内猥亵高达98次。士林地方法院昨日依权势猥亵罪,一罪一罚,98次犯行各处6个月徒刑,合并执行5年6个月,如易科罚金为198万新台币。

(责任编辑:融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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