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来平任广东省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林来平
职务:局 长
职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拟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
2、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科,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负责汕尾广播电视台的行业管理。
4、拟定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5、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以及营业性文艺演出活动。
6、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等有关工作。
7、审核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
8、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训,指导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9、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
11、审核和审批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及批发、零售市场,监督管理印刷业、协调管理书报刊的印刷、物资供应和图书发行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制订出版市场管理措施,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3、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构和直属文化事业单位。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