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维英任广东省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赵维英
职务:副局长
职责:负责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分管文化遗产科(对外文化交流科)和市博物馆、市祖庙博物馆、市文物流通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和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组织、协调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事业。
(四)监管广播影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对广播影视、信息网络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
(五)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七)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