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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强任浙江省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委书记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3-12 10:53 
核心提示:陈佳强任浙江省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陈佳强

职务:局长、党委书记

个人简历:男,1960年3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宁波市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机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的发展规划。

(二)指导和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负责监督财政核拨的艺术创作经费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戏曲基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市级专业剧团建设。

(三)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活动和群艺馆、文化馆事业,指导、协调社会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少儿文化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指导、协调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

(五)综合管理全市广播影视事业;统一管理、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

(六)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报刊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审看。

(七)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协调全市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发姻、研究、鉴定、出境和宣传工作;编制、申报、核拨、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

(九)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十)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

(十一)综合管理全市文化科技工作;指导本系统科研开发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

(十二)指导、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有关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工作以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四)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筹集)的文化建设经费;组织实施全市性文化广播影视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负责外地新闻机构驻甬记者站的行业管理。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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