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孙志斌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3-04 10:30 
核心提示:(十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站)及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 (十九)负责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撤销以及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的申报工作。 (二十)管理全市有线电视盒为系那个电视节目,管理音像

(十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站)及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

(十九)负责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撤销以及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的申报工作。

(二十)管理全市有线电视盒为系那个电视节目,管理音像资料;指导全市有线电视节目带的供应工作。

(二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及检查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境外来访人员或组织摄制电影电视盒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等事项的政策和规定。

(二十三)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培训各种专业人才。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