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西游》吸金 疯狂的票房背后分账现罗生门

来源:慧聪广电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01 10:05 
核心提示:2012年11月,比高集团曾宣布《西游降魔篇》股权投资者包括比高集团、威秀电影、安乐影片、文化中国附属公司,华谊兄弟负责在中国内地的发行。业内人士分析,华谊兄弟确实给《西游》投了钱,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投资方,而是影片发行方。
《西游》吸金 疯狂的票房背后分账现罗生门
《西游》吸金 疯狂的票房背后分账现罗生门

《西游》票房破10亿 吸金票房却难分

比高集团“含糊”公告逼停华谊《西游降魔篇》的热映创下多个华语影片记录,而作为投资方的比高集团和负责内地发行工作的华谊兄弟,近日就票房分成一事两公司信息披露屡屡“打架”,博足了市场的眼球。

2月25日午间,华谊兄弟再度公布了《西游降魔篇》的票房收入,截至2月25日零时,该影片在内地上映15天,票房达到了惊人的9.9亿元,公司就影片分账收入应获得的税前利润大约为1.95亿元。25日上午,华谊兄弟股价受票房利好刺激下午直线拉升几乎翻红。

但晚间,投资方比高集团刊登的一则公告,逼迫华谊兄弟在周二开盘后不得不紧急停牌。比高集团公告显示,根据《西游降魔篇》投资方与华谊兄弟签订的合作协议,华谊兄弟负责影片在内地的运营和发行,除了收取《西游降魔篇》大陆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之外,投资方及华谊兄弟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的净收益的分成。

据协议,《西游降魔篇》在内地发行,投资方除了取得该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计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投资方已与华谊兄弟达成有关票房分红的相关安排,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比高集团公告之后,市场一片哗然。

华谊兄弟公布《西游》分成模式华谊兄弟表示,根据协议的约定,公司应得发行代理费为公司行使该影片在内地发行权所取得的一切收入(即发行毛收益)的12%,此外,根据《西游降魔篇》的具体票房收入,华谊兄弟享有在内地发行净收益70%至90%收益分成的权利。协议约定,当内地发行净收益大于等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70%。截至2月24日,《西游降魔篇》的票房已经达到了9.9亿元,所获得的净收益已经远大于2000万,因此,华谊兄弟应得收益为该区间发行净收益的70%。

华谊兄弟在公告中指出,发行净收益是指公司行使该影片在内地发行权和影片商务开发权所取得的一切收入之和扣除各项费用后剩余的收益。费用包括:发行代理费、宣传发行支出、拷贝及物料费、公司的投资额、商务开发代理费、商务开发相关支出、该影片在内地报批的费用及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税费和银行手续费等。同时,公司补充道,由于电影发行情况良好,公司可能会考虑拨备执行制片方一些奖励,但是,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其他投资方或合作方就该奖励事宜签署任何协议或文件。

“西游”吸金,票房如何分?在发行代理商华谊兄弟和香港比高等其他投资方在直接收益上产生分歧的事件中,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即这一次的分歧,是“不透彻的书面分歧”。说书面分歧,是因为当事几方都是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对外宣称自己在该片的巨额票房里所享受的利益,虽有分歧但各自都表现得彬彬有礼,一副白纸黑字摆在面前据理力争的和谐架势。至于前面这个“不透彻”,是因为几方都表示因为合同涉及商业机密,其中涉及重要内容的地方,比如华谊在本片中的投资比例等等不便披露,导致几天来外媒对当事几家的分析都以猜测为主。

因为当事双方目前都不便公开自己在该片中的投资比例,发行量分账协议等等敏感信息,因此造成了这几日来外界的反复猜测和联想。但是我们在分析了双方两轮的文字交锋和各自的解释后,基本可以确定一点:在电影《西游》中,华谊作为投资人占据的比例较低,且没有分配权利的优先权,但它是本片在大陆的发行代理商,所以它的公告就突出发行商对本片收益的分配;而比高等主要几家因为已经把保底发行权给了华谊,但却是主要投资人,所以他们是以投资人的身份,强调投资方在本片中享受的利益。

说白了,最近几天华谊和比高等几家公司的分歧,就是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点上呐喊。(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