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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平任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2-18 14:13 
核心提示:李正平任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长,负责综合治理、“扫黄打非”、安全、文化市场和文物执法工作。分管行政执法队。指导、协调街道(地区)、乡镇文化工作,管理并指导本区数字电影工作。

李正平

职  务: 丰台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长

文委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拟订本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参与规划、指导本区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本区图书馆事业,推动图书馆标准化建设。

(三)负责指导、协调街道(地区)、乡镇文化工作,管理并指导本区数字电影工作。

(四)负责拟订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负责指导本区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区文化艺术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文化艺术研究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七)贯彻文化产业政策,拟订本区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负责本区文化市场的监管,承担本区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市场行政许可职责。

(八)对以区文化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拟订本区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申报推荐区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出制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十一)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复建工程设计、施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本区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

(十三)负责对区域内区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行政许可。

(十四)指导协调本地区的博物馆业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拟订本区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区内音像制品零售和出租单位的行政许可和管理。

(十七)负责本区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和专门从事名片印刷企业的行政许可;负责本区印刷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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