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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朝任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书记(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2-07 15:48 
核心提示:2.对以本委名义举办的大型文化、演出等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3.负责对本区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按职责权限审批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内举办展览、展销活动,监督检查本区文物保护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

2.对以本委名义举办的大型文化、演出等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3.负责对本区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按职责权限审批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内举办展览、展销活动,监督检查本区文物保护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对未按规定配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的文物收藏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在权限范围内,对违反《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4.依法负责本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5.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监管或管理责任。

6.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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