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传媒机构 >

人民日报社以监督检查为抓手 力促国际一流媒体建设

来源:人 民 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0 11:43 
核心提示:人民日报编委会印发了《人民日报编委会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原则、对象、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组织实施和工作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日,人民日报编委会印发了《人民日报编委会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据介绍,《实施意见》旨在督促人民日报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促进报社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际一流媒体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实施意见》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原则、对象、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组织实施和工作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中央纪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人民日报编委会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等情况;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五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六是执行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的情况;七是上级机关和编委会要求检查的其他事项。

《实施意见》规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由中央纪委驻报社纪检组、报社办公厅、机关党委等部门根据编委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部署(包括反腐倡廉年度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经编委会或报社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后组织实施。对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要在6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