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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朋普乐邵以丁:我们永远不推电视盒子

来源:理财周报 作者:黄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17 11:28 
核心提示:同样是内容服务提供商,优朋普乐靠什么赚钱?在采访开始之前,优朋普乐市场总监告诉记者,OTT与互联网视频的一大区别是,OTT TV有前向收费,用传统观念来说,即是想看电视,必须先交有线电视费。

截至2013年9月底,国内OTT用户总量约在1000万至1500万之间,优朋覆盖超过450万

邵以丁之前极少在公共场合发声,他的认证微博里仅有4条更新,其中有3条都是关于互联网电视的表态。在7月3日最后一次更新中,他说,“自己走的路,出汗,踏实。”

12月6日,他出现在上海,与张朝阳、龚宇、刘弘等“同行”一起出现在网络视听产业论坛。在上海的一天时间里,他的行程安排是这样的:上午分别做30分钟的演讲和讨论、下午还有另外两组讨论,之后便飞回北京。

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OTT TV服务商,邵以丁的公司在内容商与家庭用户之间做桥梁,这类似于视频网站,但不同的是,优朋普乐仅做电视一块屏幕。

今年以来互联网电视概念异常火热,但邵以丁却相当焦虑,在上海之行中,邵以丁多次解释什么是互联网电视,并表示希望上下游合作。

别把行业带错方向

邵以丁推开门走进采访间,瞄准中间的单人沙发坐下后,顺势将右脚提到左腿上,他没打领带,西装扣子也没系上,经过一上午的无缝议程,这会他终于稍微放松,在将全身靠在沙发之前,他跟优朋副总裁要了一根烟点上。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互联网电视的定义,还没问完,他就抢先说,“其实我更愿意将它命名为电视互联网。”的确,今年以来互联网视频大举进入电视领域,在此前几次采访中,一些创始人都谈到“客厅、大屏概念”。

“这个行业被很多公司带到了另外一种方向,当大家谈到互联网电视时,就把它等同于互联网电视机,等同于机顶盒,但是大家很少去谈论这种形式给家庭用户带来的改变。”邵以丁的观点是,互联网电视并非6999元、2999元的电视机,而是通过互联网传输技术,将电视终端改良成互动友好的服务。

在今年的很多场合中,邵以丁扮演更多的是行业发言人,而非优朋普乐。就定义而言,邵以丁的优朋普乐是OTT TV,即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其终端可以是电视机、PC和移动设备。邵以丁说具备高清播放能力的终端其实很多,但当用户将高清电视带回家时,却没多少区别,原因在于没有高清节目源。

关于行业的现状,邵以丁在演讲中略带气愤地说,互联网电视发展需要理性,不能乱炒作,要练真功夫。类似的话,曾出现在他的第一条微博中,那段文字里邵以丁写道“我想,什么时候摆个擂台,真刀实枪比一下用户体验,你敢吗?”

邵以丁的理解是,监管机构、产业上下游应当结盟,“现在这个阶段,互联网电视产业根本不存在赢者通吃的道理”,这一观点邵以丁在多个场合提出过,具体来说,即是牌照方、运营商、硬件厂商、内容商、代理商一起合作,达成共赢。

优朋不会去做硬件

如果互联网电视不是硬件终端,那优朋普乐是什么?

邵以丁在这里用了一个比喻,包括互联网视频企业推出的TV在内,播放终端其实就像一把枪,而优朋普乐就是一家做子弹的公司。“我们永远也不会出优朋普乐的电视机、盒子,我们做的是让电视机和盒子具备优朋的服务。”

优朋普乐给论坛的资料上写了公司简介,邵以丁在2006年8月带领他的团队创立了这家公司,在此之前,他在广告公司服务时间超过10年,而他最熟悉的业务,也即是在运营商、宽频科技。2006年前后,邵以丁服务的广告公司被分拆合并,他则带领团队在北京组建了优朋普乐,此后便开始了互联网电视研发运营。

“优朋普乐与互联网视频公司的TV有什么不同?”在讨论了产业之后,邵以丁迎来了这个问题。(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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