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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3)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官网 作者:黑龙江省政府官网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2-14 11:54 
核心提示:(四)健全监测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台(站)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全省广播电视监测监管网络,推广有人留守、无人值班的台(站)管理模式。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各地政府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

(四)健全监测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台(站)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全省广播电视监测监管网络,推广有人留守、无人值班的台(站)管理模式。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各地政府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广播电视户户通升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和扶贫攻坚计划,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各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组织实施,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农垦、森工等部门分工负责的推进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建设涉及的征地(林地占用)、环保、道路、供电、供水等相关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升级工作整体进程。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负责本级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监测台(站)等广播电视公共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转移支付资金,对地方按有关规定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地方统筹推进包括广播电视户户通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市(地)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程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市(地)要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和进度控制,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和验收检查,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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