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直播星 >

总局卫星直播中心赴贵州省调研“户户通”工程进展情况

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05 19:35 
核心提示:座谈会上,贵州局、贵州省广电网络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最新进展情况和工程实施计划,提出了“户户通”实施工作中需要总局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

3月27日、28日,广电总局卫星直播中心组成调研组赴贵州省实地调研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进展情况,与贵州局、贵州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同志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贵州局、贵州省广电网络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最新进展情况和工程实施计划,提出了“户户通”实施工作中需要总局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卫星直播中心负责人介绍了中心为配合七省区“户户通”工程,在组织、技术、培训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宁夏“户户通”工程的经验,就贵州局和网络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表示将全力配合贵州省做好2012年“户户通”工程实施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