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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与云南省政府在京签署协议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3 21:35 
核心提示: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国家广电总局长期以来给予云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广播影视的需求日益增强,广播影视在文化思想宣传方面的影响力也日益扩大。

3月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云南省政府在北京签署《关于加快云南省广播影视发展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广播影视“走出去”、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影视基地建设和边境地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力争使云南省级广播电视在“十二五”时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提高为桥头堡服务的能力。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赵金致词。田进和副省长高峰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田进说,长期以来,国家广电总局高度重视和支持云南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在“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等重要工程及“少数民族语节目译制”等重要项目中,一直对云南给予重点扶持。此外还批准云南成立了全国唯一一家影视产业基地,并把云南列为第一批实施直播卫星“户户通”专项资金补贴的省份之一。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的重视和支持下,云南广播影视取得了长足发展。此次签署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桥头堡战略的具体举措,总局将认真落实好协议内容,积极主动地为云南广播影视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赵金代表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国家广电总局长期以来给予云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广播影视的需求日益增强,广播影视在文化思想宣传方面的影响力也日益扩大。云南自然资源丰富,民族文化多元多样,地理区位优势独特,在桥头堡建设中独具优势。推进桥头堡建设中广播电视要打头阵,先行先试。目前,广播影视“走出去”项目顺利推进,广播电视境外落地全力推进,45套中国数字电视进入了老挝万象市民家庭,云南卫视进入了越南河内和胡志明市有线电视网,对外广播有效覆盖东南亚、南亚7个国家。我们将牢牢把握此次合作协议签署为我省广电事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加强领导、增加投入、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努力推动云南广播影视事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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