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有线 >

有线数字电视服务策略刍议

来源:广播与电视技术 作者:朱宝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0 15:57 
核心提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正在全国各地快速推进,本文分析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及其特性进行分析后,提出“公益保障,及时可靠,满足需求,有偿服务,市场运作”的现代服务理念。并针对处在引导期、发展期的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实际,探讨实施现代服务理念。

此篇文章首发于2009年04期的《广播与电视技术》。

我国的有线电视从上世纪90年代起步,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城市电视覆盖的主要方式。2003年5月20日,广电总局制定我国数字电视发展先有线、后卫星、再地面无线的“三步走”战略,发布《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提出2015年停止模拟电视信号的传送。2003年10月21日,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实行有线电视从模拟向数字化整体转换,并带动全国各地迅速推进。在总结“青岛模式”的基数上,广电总局提出“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方针,经过短暂的徘徊和摸索,截至2008年底,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预计1.63亿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4501万户、付费数字电视用户452万户,分别比2007年增长6.5%、67.6%、158.3%[1] ,有线数字电视已经进入“后整转时代”。根据国家统计局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有线广播电视网和信号的传输服务活动属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就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构建现代服务体系,适应发展需要。本文运用现代服务理论,探索有线数字电视运营、管理、服务新思维。

一、传统服务理念给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带来的问题

服务理念是指人们从事服务活动的主导思想意识,反映人们对服务活动的理性认识。服务理念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一定的经济、文化环境影响下,在人们长期的营销服务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对不少人来说,服务可能是奴役的同义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服务的解释为:为集体(或别人的)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2]。《词典》的解释尽管相对积极些,但也说明服务是单方向性的,主体是为他人(包括集体、个人、某种事业)工作,是一种付出,是一种奉献。其实,这就是多年来在人们思维中形成的传统服务理念。有线电视网络运营者,长期独享媒体“喉舌特权”,采取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传统服务理念扎根在行业人员的头脑中,有线数字电视运营过程中运营者和用户之间矛盾自然不可避免。

1、强调政府推动,弱化用户沟通。“政府推动”是有线数字化整体转换(以下简称整转)的重要基础,已经整转地区的政府都给予了政策支持,有的将整转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有的给予整转贷款贴息补助。可以说,拥有媒体话语权的广电,在寻求政府推动上,做足了文章。与此同时,部分运营者逐渐将“政府推动”演变成“政府强制”,淡化了“市场运作”,把整转演变成一场政治运动。没有充分利用各地广电普遍拥有的电视、广播、报纸(广电报)、网站等立体媒体,发挥宣传组织策划、制作能力的优势,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案、多策略的宣传教育,让用户了解政策,吃透精神,理解方案。形成理解也要转、不理解也要转的格局,造成社会许多负面影响,用户反映太过“霸道”。

2、独家垄断经营,产品重复单一。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传输服务具有排他性。有线网络长期在国家垄断下运营,肩负“行政管理”和“行业经营”双重职能,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创新动力,缺乏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经营效率低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模拟电视时代,有线电视能够提供三十多套电视节目,已经基本满足用户收看电视节目的需求。整转后,受多方因素制约,广播电视节目仅仅是数量的增加,电视节目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吸引不了用户。在政务、民生等公共信息的提供上,缺少足够的资金、设备、人力投入,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编辑质量低下,用户反映如同“鸡肋”,价格主管部门只有运用价格杠杆规范运营商行为。2008年7月28日,湖南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审定者——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文件规定:凡政务信息、民生信息不能及时更新或服务不到位的,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降低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每月1-2 元[3]。限于网络条件,不少整转地区最具数字电视亮点的高清电视、互动电视用户得不到体验,其收看电视的水平依然停留在模拟时代。此外,收看数字电视必须使用机顶盒,造成有线电视最多收视群体——老年用户的操作难度,影响着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