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央视正式告别“末位淘汰” 新“栏目评价体系”揭秘(2)

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5 10:15 
核心提示:其中,引导力用以表征栏目导向是否正确,价值观是否被认同,是否有利于弘扬先进文化,体现主流价值,提升审美品位,引领道德风尚,由专家评审组评分和观众专项调查共同获得。 影响力由观众专项调查获得,包括两个二

其中,“引导力”用以表征栏目导向是否正确,价值观是否被认同,是否有利于弘扬先进文化,体现主流价值,提升审美品位,引领道德风尚,由专家评审组评分和观众专项调查共同获得。

“影响力”由观众专项调查获得,包括两个二级指标,其中“公信力”用来表征栏目的可信性、权威性以及责任感;“满意度”则是指在调查日前30天内看过该栏目的观众对栏目满意程度的评分。

“传播力”下设四个二级指标——收视目标完成率、观众规模、忠诚度和成长趋势,分别表征受众传播规模的拓展与维护、栏目传播广度与观众群的拓展能力、栏目粘着观众的能力、栏目成长性和阶段性状态。


表1

 “专业性”主要测评栏目的制作水准和品质,是对电视制作精良程度的考察,该指标由专家评审组评分获得,主要包括编辑编排、制作剪辑、播音主持、音响音乐、画面镜头(舞美)、文字写作等6个考量维度。

记者观察到,其中来自收视率调查数据的得分占到50%,观众调查和专家评审得分加起来占到50%,客观数据和主观评价各占一半。

此外,考虑到全台频道和栏目的多样性,方案实行统一指标下的分类考评,即全台所有频道、栏目采用统一的一级、二级指标体系,统合得分,采用百分制,确保不同类型栏目之间的可比性和大样本量数据采集的可得性,并在二级指标考量维度设计上,结合各频道特点及节目类型进行微调,将全台栏目划分为新闻、娱乐、财经、体育、法制、科教文化、少儿、生活服务8个类别,以保证公平与科学的统一。

“我们开了多次座谈会,请高校教授和传媒学者参与了方案的制定,并委托CTR对观众进行调研,方案依据KPI(企业关键绩效考核)的指标设计原则——SMART原则。”王建宏告诉记者。

去年第四季度,央视进行了第一次方案试测,范围涉及全台12个频道的149个栏目,然后对方案的指标体系进行了重新修订。

试测结果表明,社会效果指标对巩固和提升名牌栏目有明显的作用,此外,综合实力较强的栏目在试测中的排名处于上升态势,试测中排名下降幅度较大的多是在原评价体系中单个指标强的栏目。“新的评价体系不会对原优秀品牌栏目产生颠覆性的影响。”王建宏表示。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学术部主任张君昌对于该体系的评价是:央视新的栏目评价体系指标设计更加科学完善;并且对每一指标进行了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实施统一的评估指标,但对节目进行区别对待,这就保证了栏目评估的公平与统一。

“奖优”效果好于“罚劣”?

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会议上,焦利提出:淘汰十个不好的栏目,不如推出一两个品牌栏目。2011年也因此被央视定为“品牌栏目建设年”。

新方案在品牌栏目建设的背景下提出,正式宣告了在央视实施6年之久的“末位淘汰制”的终结。

徐立军对记者强调,无论是“末位淘汰制”还是新推出的栏目评价体系,都是管理工具。不同的管理工具在不同历史时期要承担起不同的任务,管理工具体现并服务于管理目标。“任何评价体系都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一定是为了满足电视台发展的战略考虑和管理目标。”(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