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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电视台须双管齐下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永琪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2 15:13 
核心提示:毫无疑问,私人架设电视台是违法的,必须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否则就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

有网友爆料,安徽多地出现私人架设电视台近千家。这些私人电视台通过播放暴力、色情等低俗内容提高收视率,自身收益极高,主管部门对其几乎束手无策。

毫无疑问,私人架设电视台是违法的,必须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否则就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这些规定已说得很清楚,个人不得设立电视台,乡镇电视台不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便属违法经营。

既然如此,安徽多地还是出现近千家私人电视台,这公开挑战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对其严惩不贷是应有之义,否则,广电主管部门就是不作为,这也需要追责。

不过,事物都有两面性,私人电视台泛滥并不是孤立现象,而与存在市场空间有直接关联。留心一下就会发现,私人架设的电视台,几乎都出现在农村偏远地带。那里一般没有公办电视台,或者公办电视台覆盖面很小,无法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收视需求。原来私人电视台钻了这个空当,抢占了公办电视台的市场。再说,私人办电视台成本很低,收益极高,很少受到惩处。在这种背景下,即使打击了一些私人电视台,但另外一些人私人电视台不久又会冒了出来,让人防不胜防。

这么看来,私人电视台泛滥,等于揭了公办电视台缺位的短。假如这些地方建起公办电视台,实现全覆盖,可以满足农民群众收视需求,他们不选择私人电视台,私人电视台要么无立足之地,要么需要付出很多成本,就会失去架设电视台热情。这表明,市场真空只要存在,公办电视台一天不还这个欠账,私人电视台就会“开发”,就会打生财主意。就此而言,公办电视台缺位也是“病灶”,公办电视台不挑起大梁,私人电视台就有泛滥的土壤。

当然,打击私人电视台还要双管齐下,两面出击,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地方政府和广电主管部门要责任担当,在偏远地带增加电视事业投入,尽快兴建公办电视台,并且收费要合理,让私人电视台失去竞争优势,直至无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要挥出重拳打击违法私人电视台,让其举步维艰,无法生存下去。私人设电视台不像当小偷,悄悄偷了别人东西还让人难以发觉。电视台面对千家万户,一开播一收费就会露出马脚。只要顺藤木瓜,坚决打击,就不愁其不伤元气,直接无奈地选择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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