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封杀”盒子后的产业变局(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余玥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7-28 09:35 
核心提示:链接 广电总局的连环拳 第一拳:关闭函要求关闭互联网盒子视频客户端 按规定,载有爱奇艺、搜狐视频、优酷等商业视听节目的客户端软件以及电视猫、泰捷视频等在内的视频聚合软件和互联网浏览器软件均要下架。对视频

链接

广电总局的“连环拳”

第一拳:“关闭函”要求关闭互联网盒子视频客户端

按规定,载有爱奇艺、搜狐视频、优酷等商业视听节目的客户端软件以及电视猫、泰捷视频等在内的视频聚合软件和互联网浏览器软件均要下架。对视频网站和第三方应用等内容提供方冲击很大。虽然华数、百视通等牌照商被点名,但在“关闭函”之后,七家牌照方加强对内容的控制权和审查权,牌照资源优势将进一步发挥。

第二拳:强制广电系盒子安装T V O S 1.0

目前主要针对广电系盒子,还未延伸到互联网电视盒子。在安装了T V O S1.0操作系统之后,一方面,广电总局可以对盒子的内容实现有效管控;另一方面,未来会有配套的广告体系,而且范围也终将从广电系盒子推广到O T T盒子。但业内人士认为,推广的成本并不小。

第三拳: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

此次整改主要针对互联网盒子,不涉及有线电视运营商旗下的数字高清交互机顶盒。此前有预装直播功能的天猫魔盒、芒果嗨Q等O T T盒子都关闭了电视频道的该功能,用户不能再进行时移和回看。业内人士判断,此举将影响盒子用户的体验。

第四拳:视频网站不能在盒子上有专门入口

视频网站也不能设立视频网站的专区和品牌体现;此前视频网站发展盒子业务主要通过两种形式:一是在盒子中设立视频专区或者入口,二是与牌照方合作,为盒子提供内容。但此拳一出,第一种形式将不复存在。用户通过盒子观看电视时,无法看到视频网站的品牌体现。现有乐视和重庆广电合作的例子在前,后来者未来或会选择借道地方广电,申请内容牌照,“视频企业+传统广电”将成趋势。

第五拳:292号令?(待定)

今年年初有消息称,国家广电总局正在加快292号令政策的出台,预计在今年年底前颁布,这是在此前互联网电视181文基础上的补充。

一是加大互联网反垄断力度,增强对腾讯、百度、阿里巴巴、360等互联网巨头的垄断行为的监管,在一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要保护中小企业利益,防止寡头垄断;二是提高内容监管,打击盗版,对不符合内容监管要求或内容未经内容播控牌照方审核的盗版产品与盗版公司加强执法力度。

据透露,目前O T T盒子市场中有八成左右的山寨盒子。新政将严厉整治山寨盒子以及网络内容盗版平台,有利于提高内容牌照方或者与牌照方合作的内容信息提供商的市场份额、竞争力。

181号文

(全称《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产品管理要求包括以下三点:

●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嵌入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地址,终端产品与平台之间是完全绑定的关系,集成平台对终端产品的控制和管理具有唯一性。

●集成机构选定拟合作的终端产品的类型、厂家、型号后,向广电总局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广电总局将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现行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针对合格型号的终端产品授权发放相应的号段,允许在号段范围内生产终端产品。经授权的集成机构,负责按照唯一原则确定每一台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的编号。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