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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盒子后的产业变局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余玥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7-28 09:35 
核心提示:在整顿之后,为了维持对用户的吸引力,阿里巴巴、小米这样的盒子硬件生产商需要投入巨额资金通过牌照持有方建设自有内容资源库。但在吴纯勇看来,此次“受伤”最重的并不是大众认为的O T T盒子。

自5月底广电网络公司正式挂牌以来,不到两个月时间内,互联网电视盒子市场遭遇了广电总局的“连环拳”:下发关闭函,点名批评华数、百视通等集成业务牌照商,要求关闭互联网电视盒子视频客户端;强制广电系盒子安装自行研发的TV O S 1.0操作系统;互联网电视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

随着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行业的监管逐渐深化,政策和市场迎来了新一轮的博弈。视频企业、传统广电企业、牌照商、硬件生产商、其他内容提供商……产业链上的几大主体,谁是真正的受益者和受伤者?视频网站的“客厅战略”被阻断,商业模式面临哪些改变?未来的市场会走向什么方向?

政策监管“史上最严”

针对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市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和副局长田进特别指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商,目前七家牌照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据透露,广电总局主要针对牌照商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EPG管理失控、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销售渠道混乱、与严重违规互联网企业合作问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批评。

其中就“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一点,广电总局指出:“商业网站以节目服务平台形式,与牌照商进行服务专区合作,是总局坚决不允许的合作模式”。视频网站未来将不能在盒子上有专门入口,也不能设立视频网站的专区和品牌体现,这也意味着,目前互联网企业“进军客厅”的方式不被承认,刚刚形成不久的商业模式也不再成立。

在此次约谈中,广电总局强调对内容的管控,对于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进入电视的现象要予以坚决查处,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更为严厉的一点是,总局要求牌照方对于总局正在查处的企业,一定不要与之合作。

乐视在与广电总局的博弈中遭受了不小的打击,两个交易日内市值蒸发了近64亿,最终不得不被迫停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年广电总局的诸多动作并不是新政,而是2011年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简称“181号文”)的延续和升级。事实上,从去年底开始,业内就开始讨论将181号文的执行问题。

融合网总编吴纯勇认为,今年以来广电的连环出击也是水到渠成。“O T T盒子不是太泛滥的时候,没有一个很好的发展模式,在监管方面会松一点。现在的情况不同了。”

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电视盒子”从专有名词成为了大众名词,O T T盒子的销售渠道变广,发展之势难以阻挡。随着监管不断加强,产业链上各主体的地位和利益面临重新调整。

客厅落入牌照方之手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视频网站现在只能成为单纯的内容服务商,此前已形成的收费视频服务和贴片广告的商业模式也将被改写。

在一轮监管之后,业务牌照方和内容牌照方无疑成为最大受益者。虽然表面上被点名批评,但牌照商的话语权得到维护和增强,集成播控平台上的“违规”内容下架,但牌照方自带的内容却因此得以凸显。

据了解,目前广电总局发放了7张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和14张内容服务牌照。其中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分别是央视国际、百视通、杭州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华数在回应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监管的影响还难以评估。但通过华数近期的策略不难看出,在视频网站受创间隙,其扩张步伐正在加快。7月中旬,华数传媒公告称拟2.5亿元投资上海银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布局上游内容产业。

内部人士透露,华数未来将会投资多家内容制作公司,丰富公司的节目资源。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月,华数已经出资1亿元增资了唐人影视。此前华数定增募集资金中的15.15亿元也将用于投资媒资内容中心。

除了华数之外,百视通也不断加快在客厅领域的布局。近日,百视通已与福克斯达成在电视剧领域的版权合作协议。至此,百视通引进版权已包括好莱坞全部六大电影公司(索尼、环球、华纳兄弟、迪士尼、派拉蒙、福克斯)。

据悉,百视通与微软联合打造的“新一代家庭娱乐中心”终端设备X boxO ne等已获行业主管部门预审通过,将会于今年9月上市发售。在不久前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C C G )”上,百视通宣布联手完美世界、巨人网络、久游等12家境内品牌游戏供应商,建立了国内首个“家庭游戏产业联盟”。

南都记者了解到,华数和百视通在7家牌照商中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2家,它们的转型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保守的传统广电的发展方向。

7月初,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重申,集成服务牌照将不再发放。这也意味着,无论是内容提供方还是硬件生厂商,对现有的7家牌照商的依附程度将越来越高。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牌照商必须由广电企业来提供节目内容和行使播控权,而广电企业隶属于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在做决策时将会把牌照商的利益考虑在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成为受害方。(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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