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CTTB >

公交电视的传播价值与发展趋势(2)

来源:《传媒》 作者:刘会召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9 07:51 
核心提示:把握移动人群,凝聚优质受众。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将人的移动性作为衡量人群消费力和传播价值的重要标准。公共交通作为城市经济的动脉,聚合了来自各行各业的各类人群,因而为公交电视媒体的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基

把握移动人群,凝聚优质受众。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将人的“移动性”作为衡量人群消费力和传播价值的重要标准。公共交通作为城市经济的动脉,聚合了来自各行各业的各类人群,因而为公交电视媒体的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根据CTR 2010公交收视调查发现,公交电视的受众分布如下:46.5%的企业/公司职员、13.4%的商业服务业职员、9.08%的企业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和8.7%的学生。可以看出,相对传统电视媒体而言,公交电视媒体受众更为年轻化、收入水平更高,他们拥有旺盛的消费需求,参与财富创造并推动社会发展,是城内生活圈的主流人群和最具传播价值的重点受众。

大事件营销,品牌传播加速度。公交车电视节目具有短小、及时的特点,能够即时播报重大事件和沿线新闻,这一优势在大事件传播中得到了充分应用。在2007年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庆典、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事件期间,公交电视媒体充分发挥了其移动传播的优势,以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播报赢得了受众的广泛关注与好评。广州亚运会期间,分别有74.5%和83.3%的广州市民表示曾从公交电视和地铁车厢电视收看亚运会信息,分别有28.7%和28.9%的广州市民表示公交电视和地铁车厢电视是其获取亚运信息的主要媒体之一,公交媒体在大事件中的传播力可见一斑。

“企业比球迷更加期盼世界杯和奥运会”,形象地描述了企业面对大事件时的急迫心态。顶级赛事和大事件能够短时间内迅速吸引大多数观众的眼球,促使品牌传播效果倍增。公交电视媒体在大事件中的传播实力已然赢得受众的高度关注,也同时为广告主品牌传播提供了饕餮盛宴。

公交电视媒体发展方向

从2003年中国内地第一个移动电视频道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开播以来,公交电视媒体已经走过了整整八个年头,并遍布全国大中城市,其传播力和影响力已经深入人心。为了评估这一新兴媒体的价值,CTR媒介专项自2008年起联合业内共同开创了“公交电视收视率研究”,2010年该研究覆盖全国22个城市,9900个样本,是迄今为止国内规模最大的公交电视人口收视研究。根据近3年的研究发现,在新旧媒体交替的市场环境下,公交电视媒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在传播技术层面如信号接收、技术标准不统一方面还有优化和提高的空间。公交电视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数字信号技术将全面铺开。从节目采编、压缩、传输到接收电视节目的全过程都采用数字信号处理,能够实现节目信号的实时更新,覆盖广泛、反应迅速、移动性强,从而不必局限于硬盘播放时重复节目的滚动播出,节目内容会更加丰富,将进一步提高受众关注度。

公交电视将进一步向中小城市延伸,形成统分结合的全国联播网。截至2009年7月,全国已有公交电视媒体的城市达47个,其中具有全国联播网的城市有37个。未来公交电视行业的整合发展趋势将更加明显,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向中小城市延伸,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宜统宜分的传播格局,方便广告主选择全国投放或针对特定省市或区域投放广告。

内容生产上将愈加精耕细作,节目将更适合乘车环境中的受众。公交电视节目受观众流动性的影响大多短小精致。据CTR媒介专项研究发现,新闻、娱乐、生活资讯、体育类节目最受观众喜爱,然而受限于公交电视的受众流动性和环境影响,如果能够用字幕来弥补声音的不足,节目编排时将节目播出时段和区域观众偏好等考虑进来,强化内容吸引力,将会更加赢得受众青睐。

多媒体联合的新型赢利模式。公交电视的移动性决定了其传播面广,具有与其它媒体形式产生互动的特性,未来公交电视会有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和多样化的赢利模式。通过加强与电视、网络、手机、广播、报刊或杂志等媒体的资源互补,从而达到合力多赢的最佳传播效果,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常规电视广告投放媒体的后起之秀。浩如烟海的电视广告、价格高昂的传统电视广告费、传统电视受众的不断流失,使得越来越多的广告主担心自己的传播信息或被淹没、或不能到达其目标受众,而且随着宏观政策的实施,广告主投放广告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加,那么优质媒体和高性价比的媒体必将成为广告主选择的重要对象。而公交电视的受众面广、声画并茂、移动性的特点将会给广告主带来希望,再加上公交电视在技术和内容方面的不断优化,其传播优势有望进一步扩大,将会成为广告主和广告公司进行常规投放的重要选择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