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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价格战是以卵击石

来源:labs 作者:高凡玉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6-30 11:12 
核心提示:根据工信部的要求,移动转售业务的试点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而目前大多虚拟运营商获得牌照已经半年有余了,焦灼的状态更可理解。而当下的问题是,价格战可以帮助虚拟运营商解脱目前的困境么?

从纯娱乐的角度看,虚拟运营商涌入通信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积极因素,其中的主料更多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但通信业毕竟不是娱乐业,在插科打诨中,在嬉笑怒骂中,在沸沸扬扬中,暗度陈仓,获得当事人预期的利益和收益。通信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其用户群体决定了经济价值的获得基础,虚拟运营商短期博完了眼球,后期还是要靠持续的精工细作,才能够小有所成。

说从娱乐的视点看虚拟运营商,是因为从争取运营牌照直到目前的时间段,已经获得牌照的19家虚拟运营商,接二连三的上演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大戏,且充满了荒诞不经的言论和不计后果的炒作,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远的不说,近日有虚拟运营商放出狠言,要彻底掀开价格战的遮羞布。姑且不论遮羞布后面有什么,先说价格战的最基本因素,展开价格战是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心理。

这里有四个基本点要必须澄清。一是19家已经获得虚拟运营商运营资格的企业原始背景不一,公司规模和行业基础不同,资金投入和发展战略千差万别;二是在当前大环境下,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经营理念,是否与真正的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相一致。短期的投机心理,赌博心理,是否是一家运用现代技术,服务于社会企业的真正作为;三是价格战之中,之后的结局,19家虚拟运营商的预期能否如愿以偿。四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价格战已经打了多年,目前的结局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苦果自咽。

之所以有虚拟运营商放言要大打价格战,出于可理解的分析,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运营初期出师未捷,与先期预期的运营期待,相差十万八千里;二是受困于目前的现状,在产品的深耕细作上,自感获得利润的空间被挤压,没有更好的产品设计可以实现窘迫的破局;三是之前运营企业的惯用手法的延续,不知不觉的运用到新的领域,鱼死网破的策略占了上风;四是价格战暂时的有效性,鉴于当前的通信市场格局和增量空间的极其有限,各家虚拟运营商的差异化产品还不能撬动市场,带来大量用户的入网,实施价格战也在所难免;五是按照互联网企业的做派,三天一小炒,七天一大炒,一个月来个彻底翻天,时刻要抓用户的眼球,能不能做到姑且再论;六是还有其它。

所以用宽容来看虚拟运营商开张之初,就急不可耐的要打价格战,就是为了在虚拟运营商结束试点之前,必须脱颖而出。根据工信部的要求,移动转售业务的试点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而目前大多虚拟运营商获得牌照已经半年有余了,焦灼的状态更可理解。而当下的问题是,价格战可以帮助虚拟运营商解脱目前的困境么?

依据目前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多年运营经验,网上的25%到40%的比例用户,属于对价格敏感型,也就是话务模型里的低价值用户。这部分庞大的用户群体,多分布在内陆和边缘地区,对号码的忠诚度相对较低,也就是三大电信运营商常年价格战最受益的群体。这些用户多拥有在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号码资源经历。就是说,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价格战,争取到的用户,都是这部分用户在三家电信运营商的网上游来游去。哪家电信运营商出台的价格优惠,这部分用户就选择在网哪家电信运营商,甚至几家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同时共享。这样看,虚拟运营商要开展价格战,最有可能争取到这部分用户的一部分。

但有个地域的限制,使得虚拟运营商的价格战,不一定能够带来更多的用户入网。这些用户由于地处内陆和边缘地区,而目前虚拟运营商的运营范围,多在沿海与大城市,目标指向基本偏离了价格战的主战场。但不排除有几家虚拟运营商不计血本,以低于从传统电信运营商获得的转售价格,搭售自身的产品,赔本赚吆喝。

也由于19家虚拟运营商争取牌照的出发点不同,在前期预计的目标基本实现之后,有特殊目的指向的虚拟运营商,开始借价格战,搅浑一池清水,借机浑水摸鱼。只是可怜了真正以虚拟运营为长远目标的虚拟运营商,受累于这样的战乱,在价格战的硝烟下,很难独善其身了,这是被动的参战,也是求生存的应战,结果不难预料。

说虚拟运营商开始价格战,还只是在这19家虚拟运营商的雄厚资本的强有力支撑下,可以应付一个阶段,但由于虚拟运营商运营初期,需要投入的方方面面许多,如果把过多的资金投入到价格战上来,目前亟需的相应后台建设步伐,势必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在接下来的持续运营过程中,虚拟运营商的捉襟见肘的现象,也会越来越严重,甚至制约了自身的发展。虚拟运营商要打价格战,还是先看看自己的资金实力,再喊口号也不迟。

从政策监管层面看,工信部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希望或者暗示,虚拟运营商运营之初,要恪守行业自律,尽量避免价格战,不要走传统电信运营商的老路。这基本上是开宗明义的定调,随后的对虚拟运营商的详细监管条款,也会由工信部进行紧锣密鼓的制定与出台。差异化的发展,目前似乎是虚拟运营商的唯一光明大道,这也是工信部最高领导在相关场合,对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前景做出的唯一指示。

虚拟运营商由于之前的所属行业不同,在运营方式方法上,尽管挖掘了部分传统电信运营商的从业人员进行运营,也不能够完全按照传统电信运营商的运营模式来实现自身的差异化体现。更多的企业文化底蕴,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目前的运营风格。如果说传统电信运营商在去电信化,这19家虚拟运营商也应该去自身先前的行业化。尽管19家虚拟运营商的移动转售业务,不是自己的主营业务,但在新进入的通信领域,还是应该虚心学习,达到一定程度,再柔和自身的行业,形成差异化的最终运营结果。(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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