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二维码产值数千亿 警惕沦为下个“DVD”产业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1-25 11:49 
核心提示:武汉汉口一家公司年轻职员熊康说,扫扫二维码,就不用在手机上挨个字母地输入网址,使“低头一族”上网更便利。“我现在几乎患上‘二维码强迫症’,一看到二维码就想扫一下,看是否有商场打折优惠券。”

“扫一扫”就能省去在手机上繁琐的输入过程,“二维码”凭借操作方便、制作简单而迅速“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也带动与之相关的扫描、印刷、识别等上下游产业链“走红”。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二维码上下游产业规模预测已达数千亿元。但因其使用的二维码主要是日本企业研制的“QR”码,存在一定专利风险。若无法及时规避,正在迅猛发展的二维码产业,或将沦为下一个“DVD”产业。

二维码是上世纪70年代由日本企业发明的一项将数据信息记录在图形中的条码技术。相对已广泛使用的一维条形码,二维码的信息储存量更大、扫描更方便,因此被广泛运用于商品溯源、物流跟踪、身份认证、数据防伪等诸多领域。

伴随着我国手机移动上网用户爆发式增长,二维码技术已从一项单纯的图形储存技术,迅速普及到信息查询、文化传播、商务应用等方面,成为互联网的重要接入口。

武汉汉口一家公司年轻职员熊康说,扫扫二维码,就不用在手机上挨个字母地输入网址,使“低头一族”上网更便利。“我现在几乎患上‘二维码强迫症’,一看到二维码就想扫一下,看是否有商场打折优惠券。”

工信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王立建说,国内二维码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粗略测算当前国内二维码制作、发布、识别等上下游相关产业规模已超2000亿元。但与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二维码超过90%的高普及率相比,我国二维码产业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二维码在国内迅速普及做大了新产业蛋糕,也衍生出较为突出的专利风险。王立建说,当前国际范围内使用的二维码技术标准,主要有日本QR码、美国PDF417码等;我国也有企业自主研制出GM码标准,但眼下并不普及。日常使用仍以QR码为主。

关注研究二维码领域的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张得煜说,二维码作为物联网发展的一项核心技术,未来发展趋势必将“一片光明”。QR码作为一项国际标准,受到专利保护。尽管QR码专利拥有企业对外宣称将不执行专利保护,“但在推广期免费,一旦形成规模或技术更新,随即收取高额费用,已成为国外技术标准研发巨头的惯用手法。”

张得煜说,二维码面临的专利风险有如当年DVD产业。当我国DVD产量占到全世界的九成时,世界各地DVD专利技术拥有方纷纷联合对我国生产企业征收高额专利使用费,致使我国十分红火的DVD产业迅速萎缩,“类似还有手机GMS标准等,这些专利陷阱已让我们交了不少学费。”

除专利风险外,技术垄断或将成为制约我国二维码产业发展的另一大因素。武汉市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黄长清说,日本QR码有三个定位点,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点被污损,除日本相关企业生产的识读设备外,均无法准确读取信息。

“在物流、零售等行业中,条码污损极其常见,这意味着大批二维码使用企业将被迫购买昂贵的进口专利设备。”黄长清说,这些专利风险和技术垄断显然不利于我国二维码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