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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套餐流量月底“被清零”引热议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方南,汪小星,褚雨枫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8-21 13:42 
核心提示:据了解,运营商套餐业务数量众多,基于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提供服务,客户可以自行选择。有运营商人士表示,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分档的套餐选择,并不构成强买强卖,选择权掌握在消费者手中,这种选择的权利就是公平。

近日,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以运营商月底将其手机套餐剩余92M流量清零,并从下月另行计算构成侵权为由,将运营商告上法庭,他表示,“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一时间舆论哗然,网络围观者众,不少网友纷纷跟帖“顶”上,也让这一流量问题被“顶”到了舆论的制高点,引发广泛讨论。

用户手机在打开软件或进行互联网操作时,会与服务器进行数据的交换,所谓手机流量,就是手机上网产生的流量数据的大小。几乎每个用手机的现代人对流量都不陌生,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流量费在手机费的构成比重越来越大,从香港移动55元无限上网卡,到联通与微信合作推出的“微信沃”卡,手机上网花费的流量越来越成为许多用户选择手机套餐时的重要标准。流量费被“不法清零”,激起舆论讨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消费者与运营商“相对论”

“自己每月使用流量不固定,有时候不小心游戏打多了就会超出套餐,之后的手机费就以‘光速’被扣没了,但有时候用电脑比较多,手机流量就用不完,但到了下个月,一切都得从头再算,之前没用完的流量被直接清零了。”高校学生张同学向南都记者表示,自己过去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但看到这则诉讼案,有些恍然大悟的感觉。“为什么不能攒到下个月接着用呢?”

工作数年的郑女士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都是我花钱买的流量,这个月和下个月有什么区别呢?运营商把规定定死,很难能刚好用完,要不就是没用完可惜,要不就是超了又要交钱。”

类似的“吐槽”在网上被大量转发接力,不少网友把流量月底被清零归结于“三大运营商垄断通信行业造成的恶果”,纷纷表示“每月固定套餐是霸王条款”,并以去饭店吃饭的例子进行类比,呼吁“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三大运营商一时之间成了众矢之的。

南都记者拨打三大运营商客服获悉,移动的流量超出套餐范围收费标准是统一按标准资费计费,1元/M,超500M,即扣费500块钱后 顶,可任用5G。而联通3G卡和电信相似,一般超出1G要加收314元(1G =1024M ),即超出后按照每兆3毛多进行计费。

据了解,运营商套餐业务数量众多,基于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提供服务,客户可以自行选择。有运营商人士表示,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分档的套餐选择,并不构成强买强卖,选择权掌握在消费者手中,这种选择的权利就是公平。(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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