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运营商流量套餐余额清零争议:这只是个误解

来源:CCTIME飞象网 作者:静之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18 10:27 
核心提示:2元/月包含了10M流量数,对于办理了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的客户超出套餐后按1元/M计算,而标准资费按照0.01元/KB计算。这意味着未办理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的用户10.24元/M,这要远比套餐流量贵很多。

近期,微博、微信都流传着一个段子,矛头直指三大电信运营商,指责运营商流量套餐是霸王套餐,包月流量余额清零遭到了吐槽。对此,运营商人士表示,用户对套餐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解,相比非套餐来说资费已经优惠很多,但自由度就受到了一些限制。

为了避免产生高额流量费用,电信运营商推出了不同版本的流量套餐。从五兆到百兆不等。但是,近期微博及微信上都流传这一个这样的段子:请炮轰一下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吧,凭什么我们每个月的流量超过包月就要多收钱,而没用完的就清空了不能带到下个月……

对此,记者询问了运营商人士和业界专家。通信老柳表示,用户对套餐形式存在一定的误解。“套餐是运营商推出的一种资费形式,相比非套餐来说要优惠很多。但问题就是,套餐内的内容是设计好的,如果想要享受套餐的优惠,就需要遵守约定和规则。”通信老柳表示。

通信老柳举例道:“如果用户不想使用套餐,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标准资费,这个完全是客户自愿的。就好比肯德基的套餐,有汉堡可乐薯条,打包在一起这样便宜,用户可以选择,但选择后如果吃不了是不能退的,而用户也可以单买汉堡和可乐,不要薯条,但会贵一些。所以这是个产品规则问题。”

对此,通信王峰也表示既然选择了套餐就是一种契约,如果没有流量套餐的需求,可以选择用多少是多少的资费。

以中国移动移动数据流量套餐为例,推出了10M、30M、150M~10G的流量套餐。2元/月包含了10M流量数,对于办理了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的客户超出套餐后按1元/M计算,而标准资费按照0.01元/KB计算。这意味着未办理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的用户10.24元/M,这要远比套餐流量贵很多。

“用户不可能既享受了套餐优惠,又跟没有套餐一样自由。”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市场经营部葛长伟表示,“并不是不能留到下个月,只是不是套餐的话,流量资费肯定就不一样了。”

如此说来,用户对套餐流量余额的质疑确实存在一定的误解。但是,用户对此提出疑问就说明运营商对套餐的理解并不透彻,而对于这种契约关系运营商也未进行明确的解释。

“我觉得应该设置更自由的资费标准,例如设定上网1M的价钱是多少,当然价格需要更低一些,没有套餐的概念,这样用户就更加容易接收了。”通信老柳表示。

事实上,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始尝试新型套餐。2013年4月份,中国电信推出了全国统一的用户自选型资费方案的积木套餐。套餐由语音、流量、短信和3G应用四块积木自由拼搭,用户可以根据需求变更套餐。

“运营商所做的就是需要加强宣传沟通,把套餐清楚了,明明白白消费才好。”通信老柳认为。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