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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鞭策运营商自我革新

来源:CCTIME飞象网 作者:刘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5-31 09:22 
核心提示:面对OTT产业的井喷式爆发,运营商在提供优质网络接入服务的同时,应该承担起整合监督的责任。有专家认为,运营商应该为OTT服务的接入制定标准和差异化的服务,并采取一定的限制条件加以监管。

近日,运营商与OTT势同水火,关于运营商收费与否的消息层出不穷,然而,仅仅是收费就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运营商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吗?答案当然是:不。OTT是新时代的产物,正在悄然改变着产业格局,运营商的目光应该放得更远,改变自身加以应对,而不仅仅是眼下的困窘。

限制OR开放?

今年前2个月,由于微信、微博等业务的替代效应,运营商的点对点短信业务量有了明显的下滑。以中国移动为例,微信业务为中国移动带来10%的数据流量业务,但占用了60%的信令资源。

面对如此巨大的数据侵蚀,运营商到底应该如何应对OTT业务?继续开放平台引入更多OTT厂商形成产业竞争,还是加以控制限制其发展?

针对该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在开放的平台之下,OTT服务必将兴起,就算是运营商也无法限制其发展。作为运营商,不仅应该开放OTT的发展,还应该主动优化自身管道业务,同时推出带有OTT业务的互联网服务参与竞争。

在4G时代寻求突破

不仅仅是中国,全世界各地的运营商都在遭受OTT的侵蚀,面对形势的改变,运营商们都采取了不同应多措施,有的为用户提供无限制短信发送、包月不设限的流量和VOIP电话,有的强行收费面临反垄断重罚,有的则完全放开不设任何限制。

在中国,运营商又应该推出怎样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方案?有专家表示,未来将是4GLTE网络,在这个全IP化的网络环境之下,会更容易集成很多新的功能和应用,运营商必须在4G时代中做好新应用的准备,把自己的触角卡位到应用层面,才能有所突破。

目前,中国移动重构飞信、中国联通加大沃友推广力度、中国电信推出翼聊产品,其目的不言而喻。

“推出带有OTT业务的移动互联网服务参与竞争,才能更为广泛的参与到应用层面的开发和增值之中。”该人士表示。

制定标准和差异化的服务

面对OTT产业的井喷式爆发,运营商在提供优质网络接入服务的同时,应该承担起整合监督的责任。有专家认为,运营商应该为OTT服务的接入制定标准和差异化的服务,并采取一定的限制条件加以监管。

据了解,一些国家的电信监管机构已经开始尝试对OTT应用实施相同监管要求,考虑把一些基本公共性的普遍服务纳入OTT应用中。例如,欧美是从防止泄露国家机密、保护公民隐私信息两个方面对其进行管理和约束。

对中国运营商来说,寻求政策上的阻断或者技术上的阻断,并不能获得监管机构道义上的支持,也会面临舆论的压力。但是从服务保障的角度来看,把OTT类的应用纳入合规性的监管中,则应该成为政策上的优选方案。

合作创造共赢

中国移动研究院院长黄晓庆表示,运营商未来的增长一定是来自于数据。他在一份统计报告中指出,美国的Verizon、日本的NTTDOCOMO等提供的4G套餐中,短信和语音已经不是收入构成的主流,用户可以享受语音、短信不限量,或网内不限量的服务。运营商的收入重点,也将相应从传统语音转向为数据业务。

数据业务的激涨是移动互联网爆发的重要表现,纵观全局,在移动互联网发展中,开放、合作、共赢乃大势所趋。运营商若以全新的视角和开放共赢的理念布局移动互联网,将对移动互联网进一步发展造成深层次的促进意义。

而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则表示,希望微信等OTT服务商能找到很好的商业模式。虽然联通在短信、通话等传统业务上有所萎缩,但微信和微博也为运营商带来了很大数据业务流量,在移动数据方面的增长简直是爆发式的,若微信失败,联通也将得不偿失。

同时,在GMIC北京2013全球互联网移动大会上,腾讯CEO马化腾表示,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关系是水乳交融、互惠互利的,从长远看,应该是合作共赢的。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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