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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垃圾短信利益链 未经同意不得发送商业信息

来源:飞象网 作者:吉利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4-22 09:27 
核心提示:行动期间,将制定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健全配套措施;同时完善短信息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反垃圾信息框架技术要求》,推动落实《移动终端垃圾短消息过滤技术要求》等六项网络端、用户端反垃圾信息技术标准。

4月22日消息,为巩固前期垃圾短信息治理成效,飞象网获悉,工信部将于2013年4月至12月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起草和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修订完善短信息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据悉,为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巩固前期垃圾短信息治理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净化短信息服务环境,工信部决定将于4月至12月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将制定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健全配套措施;同时完善短信息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反垃圾信息框架技术要求》,推动落实《移动终端垃圾短消息过滤技术要求》等六项网络端、用户端反垃圾信息技术标准。

在技术手段上,将升级基础电信企业垃圾短信息网间联动处理平台。建成全国范围内跨企业、跨地区的垃圾短信息治理协调支撑平台,全面掌握网间垃圾短信息状况。

建立垃圾短信息监测及治理效果评估平台。在全国范围部署垃圾短信息采集监测点,发现和分析垃圾短信息的发展态势。并健全基础电信企业网络收、发端垃圾短信息处置系统,提升防范和处理效率。

与此同时,还将规范商业性短信息定制和退订。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或用户已经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重点清理基础电信企业自有及合作的端口类短信息发送业务。对用户明确表示对其造成侵扰的商业性短信息发送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并且推广手机客户端安全应用。鼓励开发、推广基于手机客户端的垃圾短信息处置应用程序,简化举报操作。方便用户自主选择短信息接受策略,减少垃圾短信息侵扰,以此切断垃圾短信利益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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