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全国H7N9禽流感病例已达7人 江苏新确诊4人病危

来源:新京报 作者:魏铭言,刘春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4-03 09:50 
核心提示:中国疾控中心一位流行病学专家表示,近期仍有可能发现更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可能性,但是他表示中国疾控系统特别是国家流感监测报告网络和实验室能力,近10年来日臻完善,具备快速应对、防控新病毒的能力。
昨日,医护人员在北京一家医院的发热初筛门诊内工作。目前北京将H7N9病毒纳入传染病监测网。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昨日,医护人员在北京一家医院的发热初筛门诊内工作。目前北京将H7N9病毒纳入传染病监测网。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记者昨日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江苏省确诊4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正在全力抢救。

据江苏省卫生厅4月2日通报,患者许某,女,45岁,南京市江宁区人,从事活禽宰杀工作。3月19日出现发热、头晕、全身酸痛乏力等症状。4月2日下午,诊断该病例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该患者为江苏省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经调查,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共49人。经医学观察,截至目前,病例所有密切接触者均未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患者桑某,女,48岁,宿迁市沭阳县人,从事板材加工工作。3月19日出现发热、头晕、咳嗽等症状。4月2日下午,诊断该病例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经调查,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共有60人。经医学观察,截至目前,均未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患者沈某,男,83岁,苏州市吴江区人。3月20日出现发热、咳嗽、咳痰、伴胸闷、气喘及胸痛等症状。4月2日下午,诊断该病例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经调查,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共有15人。经医学观察,截至目前,均未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患者张某,女,32岁,常州人,现居无锡市滨湖区,无业。3月21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4月2日下午,诊断该病例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经调查,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共有43人。经医学观察,截至目前,均未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此前,上海和安徽发现3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其中上海两名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安徽省滁州市患者韩某正在南京抢救。

【全国】

不明原因肺炎筛查H7N9

中疾控专家表示,近期仍有可能发现更多病例

中国疾控系统将对全国各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针对H7N9的筛查。

记者昨日了解到,中国疾控中心已研制出针对新病毒H7N9的检测试剂盒,并开始下发全国各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

同时,疾控部门会相应调整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方案和病毒检测、筛查程序。这意味着,今后,全国传染病防控网络将在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中,增加针对H7N9人禽流感病毒的筛查关。

中国疾控中心一位流行病学专家表示,近期仍有可能发现更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可能性,但是他表示中国疾控系统特别是国家流感监测报告网络和实验室能力,近10年来日臻完善,具备快速应对、防控新病毒的能力。3月29日,中国疾控中心从送检的病例标本中分离到3株H7N9禽流感病毒。目前,已经研制出针对H7N9的检测试剂盒,并开始批量生产,尽快发到各地,目前除了既往对H3N2、H1N1季节性流感病毒、H5N1禽流感病毒等的筛查外,还将筛查新病毒H7N9。

另据了解,农业部昨日也表示,相关调查小组已经赴相关省份,目前还没有关于H7N9的新信息反馈到农业部。(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