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OTT收费:三大运营商重建“网络公平”0

来源:CTI论坛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30 21:26 
核心提示:根据测算,1M流量可以用微信说几千句话,而用户只需向运营商支付套餐外1元/M的费用。而这些基本功能变成微信强有力的用户黏着力,实现应用大平台,从而能够让这平台之外的应用,包括运营商自己的业务,失去市场的话语权。

据《通信产业报》了解,近日中移动联合其他两大运营商,筹划了8个项目,计划向占用了大量网络资源的OTT类企业收取费用,范围涉及腾讯旗下的微信、360推出的手机助手等应用商店,双方已经展开初步谈判。截至记者发稿,双方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早在两年前,不堪“永远在线”QQ带来网络重负的中移动,就在研究重新制定按照流量和资源来进行分级收费。中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也曾公开表示:“应用层过度消耗流量和信令,但没给我们带来收入。中国电信每半年扩容一次,但总赶不上消耗的速度。”根据中移动2012年数据,微信等OTT应用拉动了10%的流量,但消耗了60%的网络资源。

与此同时,OTT轻易地就越过电信围墙,用免费来快速分流运营商收入倚重的话音及短信业务。今年1-2月,整个短彩信业务同比下降一成,而据中移动内部数据,截至目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连续四个月话音收入负增长。

“现在需要消弭不合理的因素,”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则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认为,“原有计费模式在当前环境下存在漏洞,要推动OTT与新规则的融合。”

收费的逻辑

阻碍收费最大的问题是所谓的“网络中立”,这种观点认为基础网络不应对使用者区别对待,但张昕竹认为,网络中立是国际争论的焦点,但什么是中立却是个伪命题:“成本不一样、消耗不一样、定价不应该一样”。

从事多年通信网络计费及结算研究的张昕竹表示,电信业现有的模式就是端口收费,即按照使用人头收费,没有制定业务结算,主要是建立在默认网络资源使用量相差不大的前提上,“但现在出现了大量超出平均使用量的业务,造成端口使用率的用户在补贴端口使用率高的用户。”

张昕竹的建议是:协商业务结算,利用大数据对业务使用量进行精准收费。

支撑向OTT收费的另一个逻辑是信令消耗。IM、天气、应用商店等应用程序,为了保持“永远在线”,会经常向核心网发送控制信号,形成与无线网络大量的信令交互,极易造成拥堵,从而令网络失去控制,无法与应用的链接导致瘫痪,这样的案例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已经多次在美国、日本等移动互联网发达国家上演。

曾主导国内最大数据网建设的韦乐平曾表示,“互联网的网络、业务分离,使得开发业务的人不需要了解网络消耗,就按照互联网平等的方式开发这个业务,造成了过度消耗的问题。”

但信令消费从未出现在计费体系中,“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许多应用毫无忌惮地消耗信令。”中联通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唐雄燕称。他表示,应该根据资源占用制定向OTT收费的规则。

一运营商人士告诉记者:“向OTT收费”的逻辑已经清晰,归根结底是技术的推陈出新再一次把旧的商业模式推至变革的十字路口,变革的最终结果一定是新技术与商业模式的相互适应。”

左中右争论

尽管事实和逻辑都摆在眼前,但对于是收费,还是将其纳入更高一层的“竞合”视野,在运营商内部也有三种针锋相对的声音。

激进派认为,运营商就应该专心做“管道”,提供公共基础网络服务,不应该收费。现实派认为,做管道就是一种渠道,苏宁国美家乐福不都要收进场费吗?而中间派则认为,OTT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它对电信业务的取代还有一个过程,现在带来的依旧是增量,“收费”未必是最优的合作手段。

在这一点上,越是弱势运营商,越趋向中间派,据悉联通总部已向分公司征集英雄帖:发挥想象力,与OTT共同提升客户价值。中电信董事长王晓初在2012年业绩发布会上称:微信会与数据业务产生协同,两者目前不存在竞争。而坐拥7.1亿用户的中移动,一方面受益于包括OTT在内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拉动,2012年无线上网业务流量同比增长187.6%,收入增长53.6%,另一方面,中移动董事长奚国华承认,“来自互联网的竞争比对手更可怕。”数据显示,占中移动收入65%的话音业务,已经破纪录地出现四个月的连续负增长。

运营商内部的辩论为OTT添加了谈判空间。参与首轮谈判的运营商人士对达成协议前景表示担心,“腾讯方面表示已经在改进算法,减少对信令的利用。互联网企业普遍提出资源互换,试图打破三个运营商之间微妙的平衡与联合。”

终级命题

相对OTT已造成刚性成本而言,最令运营商担心的是OTT业务强大的替代性,可能让几十年才建立起来的传统电信业务体系,在一夜之间坍塌。

根据测算,1M流量可以用微信说几千句话,而用户只需向运营商支付套餐外1元/M的费用。而这些基本功能变成微信强有力的用户黏着力,实现应用大平台,从而能够让这平台之外的应用,包括运营商自己的业务,失去市场的话语权。

在主管部门眼中,这种强替代性已成了“市场的问题”,而非越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此前在两会期间时对此表示,“把市场的问题交给市场去解决。”负责行业管理政策制定的电信管理局相关人士也证实,“部长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我们主要是把互联网的业务质量纳入管理体系之内。”

失去政策保护的运营商该如何应对?相对于发展自己的OTT业务,自己革自己的命,更多运营商人士更倾向于智能管道,提高分级服务和计费能力,不但能够实现对OTT的应用计费,还能开发出更多的服务层级,利用互联网“天生的缺陷”,满足高质量的业务需求。

“分级分群分域营销是未来,”中联通产创中心人士表示。他认为此前香港电讯盈科推出的8港元包月微信包是个不错的尝试,“就联通自己来说,目前广东2G随意玩已经有了200多万用户,每月带来几千万的收入,挺划算的。”

但由于涉及层面庞杂,智能管道的时间表并不明确,流量经营策略成为过渡期的主要策略。在这一时期,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已成为拉动流量的用户动力,运营商如何厘清这样的关系,并着眼未来,成为考验智慧的最大难题。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