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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起诉腾讯案败诉:全部请求被驳回 承担79万诉讼费

来源:凤凰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28 16:42 
核心提示:在去年开庭时,法庭归纳出了四大庭审焦点:相关市场如何界定?被告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被告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竞争?如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成立,应承担何种责任。

3月28日消息,3Q大战中国互联网首例反垄断案今日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790680元由360方面承担。

今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构成垄断。据了解,360代表律师表示稍后会咨询公司意见再决定是否上诉。

在去年开庭时,法庭归纳出了四大庭审焦点:相关市场如何界定?被告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被告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竞争?如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成立,应承担何种责任。

腾讯和360积怨要追溯到2010年9月。当时,奇虎推出360“隐私保护器”,专盯腾讯QQ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腾讯随后将360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同年11月,腾讯向QQ用户发表公开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和360软件之间只能二选一,两家公司矛盾首度公开化。

两家公司在法庭上的较量一直没有停止,11年9月,北京市二中院判决360关于腾讯QQ产品的相关言论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一场官司以腾讯胜利告终。同时,腾讯还在广东省高院起诉360,理由是“360扣扣保镖”软件破坏了腾讯QQ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安全性,减少了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但360认为公司总部不在广东,并提出管辖权异议。

2012年4月18日,360诉腾讯垄断一案,在广东高院开庭审理。360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滥用市场地位,停止实施QQ软件用户不得与原告交易并捆绑搭售安全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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