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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护短?有线电视霸王广告违法不违规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2-21 09:58 
核心提示:对于“霸王广告”扰民,国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电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种行为应当是不允许的,但广电行业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涉及到这一部分,法律法规方面有空白,有线电视开机广告等属于“打擦边球”。

随着有线电视的发展,数字电视机顶盒走进了千家万户,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植入广告。本报热线日前接到山东省多地市民投诉,称打开数字电视被强制看十多秒的商业广告,看电视换台过程中也出现广告条,这些“霸王广告”不仅扰民也违法。

对于有线电视的“霸王广告”,法律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是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但有线电视方面则回应“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管部门则称,广电行业的法律法规对此并无详细规定,“霸王广告”属于“业内空白”、“打擦边球”。

观众投诉:被“霸王广告”烦死了

“济南有线电视的广告太烦人了,打开有线电视先强制你看一段广告,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某个电视台的广告,后来发现不但开机有强制广告,换个台也有广告条,每换一个台就出现同一个房产公司的广告。我看有线电视是交了费的,有线电视一边收取电视维护费用一边又收取广告费用,这不是让我们消费者花钱买广告吗?”近期,不少读者向本报热线反映,看有线电视被强制看广告,真是不胜其扰。

济南有线96123客服人员向本报记者解释,机顶盒的启动跟电脑一样都需要十几秒的时间,如果机顶盒不预设开机广告,用户开机的启动画面就是黑屏,增加了预设广告,开机效果反而更好。对于开机“强制看广告”,这位客服人员表示,这不是强制性的,观众不愿意看可以先去干别的事情,十多秒后就会开机,“没有这些广告,有线电视也需要十秒左右才能开机。”

记者获悉,有线电视强加“霸王广告”不仅仅在济南,在山东省各市及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除了开机广告、换台广告,有的有线电视改换音量也要给你来个广告条。

有线电视:不违反广电行业内规定

对于“霸王广告”扰民,国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电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种行为应当是不允许的,但广电行业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涉及到这一部分,法律法规方面有空白,有线电视开机广告等属于“打擦边球”。

这种有线电视“霸王广告”不违反广电行业规定的说法,在业内得到证实,莱芜市文广新局曾于2012年7月3日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上回复有关投诉时称,“目前,国家、省暂时未将有线电视开机画面、转换频道植入广告纳入广播电视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我们将积极与电视频道传送单位协调,为广大市民营造清洁健康的收视环境。”

济南有线96123客服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开机广告属于公司正常的增值业务,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播放该类广告,“全国都这么做,我们肯定不会违反广告法的。”

法律人士: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于广电行业关于有线电视广告不违规、不违法的说法,中国知名律师、济南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周长鹏律师表示,这种“霸王广告”属于强制性消费,显然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种强制性广告属于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谋取暴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老百姓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的途径相对比较狭窄,力量非常有限。

本报记者获悉,2008年7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曾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的通知》,通知说,近来,个别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商业广告,甚至非法的医疗、药品游动字幕广告,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通知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机构等广播电视转播、传输机构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总局17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令行禁止,坚决停止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任何商业广告。”(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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