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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用工制度改革进入倒计时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素文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1-30 16:23 
核心提示:全国总工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公司达数万家,全国劳务派遣工超过3700万,电力、石油、电信等行业都是双轨制用工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电信行业的劳务派遣制用工近百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月28日表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其派遣使用劳动者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规范行动。据悉,此举旨在配合即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在大量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电信行业,现有用工模式改革已经进入倒计时。有关专家预测,今年电信行业有望迎来派遣工转正潮。

专项行动重点是同工同酬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修改重点在于劳务派遣相关内容,主要从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进一步界定“三性”工作岗位范围、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和加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作出新的法律规定。人力资源专家指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是新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难点和重点。

记者获悉,此次人社部专项行动的重点正是同工同酬。人社部表示,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中,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不符合同工同酬原则的,将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调整,而且,对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施行前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也要按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精神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同时,人社部还将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两年、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克扣劳动报酬、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以及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将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同时,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整顿用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为。

电信业用工制度改革在即

全国总工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公司达数万家,全国劳务派遣工超过3700万,电力、石油、电信等行业都是双轨制用工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电信行业的劳务派遣制用工近百万。

长期以来,劳务派遣制员工与合同制员工相比,不仅在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有不同等的待遇,甚至连工会也难以加入,这让劳务派遣制员工相当“内伤”,工作积极性也受到不小的影响。事实上,电信行业的劳务派遣制员工不仅分布在“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工作在主营核心岗位的人员数量也相当可观,因此,“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在电信行业更为突出。(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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