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任正非之女亮相:华为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丘慧慧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22 11:20 
核心提示:暂时不考虑华为上市 《21世纪》:华为旗下有3大BG(事业群),包括运营商、企业网、终端消费,后两者是新业务,需要战略投资,是否有分拆上市的可能? 华为董事会成员(前排左起:胡厚崑、孙亚芳、郭平、陈黎芳、徐

暂时不考虑华为上市

《21世纪》:华为旗下有3大BG(事业群),包括运营商、企业网、终端消费,后两者是新业务,需要战略投资,是否有分拆上市的可能?

华为董事会成员(前排左起:胡厚崑、孙亚芳、郭平、陈黎芳、徐文伟;后排左起:张平安、余承东、徐直军、任正非、丁耘、孟晚舟、李杰、万飚)。
华为董事会成员(前排左起:胡厚崑、孙亚芳、郭平、陈黎芳、徐文伟;后排左起:张平安、余承东、徐直军、任正非、丁耘、孟晚舟、李杰、万飚)。

孟晚舟:暂时不考虑。我们还是希望新业务在市场上首先能建立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既要“力出一孔”,又要“利出一孔”,就得要在一个平台上,在一个运作模式上去把市场的口子撕开,企业网和消费者两个市场,它们还有一个缓慢的成长期。另外上市是为了解决融资的问题,目前从资金来源的品种、渠道、额度,都足够支撑我们运营了。所以仅从融资来讲,我们不认为有上市必要。透露一个数字,目前我们在全球各银行中拥有330亿美元的授信额度,77%来自于外资银行,所以华为不缺钱。

另外,我们的客户质量很好,回款非常好。全球运营商TOP50强,前TOP45家都已是我们客户,这45家中前27家贡献了我们70%的销售收入。

《21世纪》:外界质疑华为员工持股的方式是一种变相的、违规的融资方式,它的融资需求考虑大于激励的考虑,您对此有何评价?

孟晚舟:我个人认为华为的员工持股是激励方式。华为1987年创办时只有2万元,一无所有,如果没有员工持股机制,华为是发展不到今天的。只有把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绑定在一起,华为才走到今天。华为就是一个合伙制的公司,只不过“伙”多了点,它解决了公司发展中“力出一孔”(聚焦、合力)、“利出一孔”的问题。

2012年我们预计将实现每股回报1.41元的回报,换句话说,我们每股的回报率是20-30%,银行融资成本只有12%左右。相比而言,前者融资成本高许多,傻瓜才会选择这个作为融资方式。

《21世纪》:您父亲持有的公司真实股权是多少?谁拥有这家公司?华为的员工持股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孟晚舟:我们认为华为全体员工拥有华为公司。任总股权是1.4%,稍晚的股东大会上就会公布任总的股权。华为员工持股会,也叫华为工会,是一个注册社团机构,华为员工通过与持股会授权和协议方式持有华为虚拟股权。华为持股设计在1987在深圳发改委还报批过。

华为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关于员工股权结构,我们已经有一个想法,选择一个时机把黑屋子变成一个透明的玻璃房子,公布详细情况,包括高管具体持股数。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